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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因言获罪事件--致厦大校友和领导的公开信
作者:行迈  发布日期:2018-04-26 10:50:18  浏览次数: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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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突破国家及社会法情与公理的底线,突破了,特别是以媒体手段和途径公开传播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言论就可能构成犯罪。

xiada.jpg日前厦大环境与生态学院在读女博士生田佳良(网名洁洁良)因为批判随地丢弃垃圾的群体不良行为,错误地采用了当年日寇侮辱中国人之“支那人”的网络简称“支”来有意侮辱该群体,由此触动了国人关于屈辱历史的记忆,间接地侮辱了全体中国人,引来网络众怒和批判。厦大有关院方已经对涉事者作出严厉批判警告和“留校查看”的处理(详见图)。我认为厦大的处理意见是合理与适当的。至于网络上有不满此处理而呼吁进行严厉制裁的言论,我认为厦大校方应该秉承法制和公理,在对涉事者做进一步批评教育的同时,维持自己的正确处理意见,而不要以愤青的态度作为唯一的处事标准。

对于涉事人的错误辱华言论,我认为厦大和社会人士还需做一分为二的分析。涉事者是坏境与生态专业学生,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群体不良行为深恶痛绝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至于“支”这个特意词汇,不是涉事人发明的,而是网络上对“支那人”的简称和骇化,特指文明低下和下等之意。涉事者采用“支”字时,对象明确,并没有日本帝国主义侮辱中国人的立场和特意,也没有侮辱全体国人的初衷和动议,而是在客观上,经过放大和聚焦,从而触犯了众怒。

我对涉事人和广大师生要说,读书的首要是学会做人,而对人对自己的处事方法是检验做人的标准。尽管鲁迅和白杨等文化人曾经深刻批判过国人在文明和人格上的缺陷,但出发点都是挽救和教育,而不是侮辱。涉事者对有不良行为的群体“不侮辱不痛快”的态度,是站错了立场,已经处于异化自己本质的危险边缘。网络上的众怒是来之有源,振聋发聩的。校方可以借此事件为机,对师生的言行做生动扎实的教育和规范,但不需迎合网络和社会上的某些压力而做出过激的反应。

言论有自由,但是有底线。这便是我们大家从此事件中获得的教训。

注:此信已投给厦大信访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和本地厦大校友会及华人相关团体。  作者系厦大78届生物系校友,是澳洲悉尼地区文学和文化批判自由撰稿人;退休前曾任新南威尔士大学医学系高级讲师和博士生副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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