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一个挑战——从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的中译谈起
作者:何与怀  发布日期:2015-11-20 17:39:31  浏览次数:3900
分享到:

歌德曾经下了断言:诗不可译。

的确,译诗几乎有如登天。但变不可为可,不单是一个挑战, 也是一种享受。这是一个英雄的事业,鼓舞无数仁人志士, 知难而进,继往开来。

试想想,如果没有译诗,如果各国大多数民众对外国诗歌一无所知, 世界岂不是寂寞了一些吗?

例如,莎士比亚这个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和剧作家, 他的创作占据了世界文学艺术一个高峰,如此高超,如此丰富, 如此惊人,以至某些好事之徒, 对是否存在这样一个莎氏也累发疑问;而不懂英语者, 岂不是要由于另一个原因,也几乎把他抹杀了?

幸好,事实上, 我们中国人许多年前就已经翻译并出版了莎士比亚所有作品, 而且对莎翁某些作品,中国人还一译再译,不断探索,不断求精。

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如对莎翁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 许多素有成就的翻译家都为华语世界留下了各自的译作。

例如,屠岸先生是这样译的:  

    能不能让我把你比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温和,更加可爱:

    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而且夏季底生命又结束得太快;

    有时候苍天底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金彩的脸色也会给乌云遮暗;

    每一样美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底代谢所扰乱;

    但是你不会失去你占有的美,

    你底永久的夏天也决不会凋零;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徘徊,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共存;

    只要人类不灭,眼睛不失明,

    我这诗就活着,给你以生命。  

这首译诗,除了第七、第八两行语序有些不自然,或者“扰乱” 一词似乎不甚确当,全诗近乎现代口语,平易清顺,自由洒脱。 在诗的格律方面, 译者以一种带自由节奏的散文来代替原先的抑扬格,以每行十三、 四个字中所包含的五个或六个发音单位来代替五音步,如第一句:

____ v    __ v     __ v    __ v    __ v

能不能 / 让我 / 把你 / 比作 / 夏日?

用韵方面,原诗非常工整, 十四行由三小节共十二行再加一对句组成,按abab, cdcd, efef, gg叶韵;译诗用韵较宽泛,但也可以看出它基本上是依韵译出。

杨熙龄先生也译了这首诗:

    我可否把你来比拟作美丽的夏天?

    你比夏天更可爱,也更加温善。

    粗暴的风有时会摇落五月的金蕾,

    而夏天借与人的,怱怱地就要收回。

    时常那苍穹的眼睛炎热地瞅人,

    而往往他黄金的脸颜又躲进愁云。

    凡美的总要失去其美,无论是偶然,

    或者是造物变易的规律,不可避免。

    但是你永恒的长夏将永不消逝,

    你也永不会把你美的宝藏丧失,

    死神不能夸口,说你在他阴影下飘零,

    因为你已在不朽的诗篇中永生。

    只要世间还有人能阅读,还有人生存,

    这篇章将活着,它活着就给你以生命。

 

杨译明朗通畅,又兼顾了诗的比较华丽的语言,只是七、 八两行也译得有些失真;第九行中“永恒”、“长”、“永” 三个意思类似的词太接近,有点给人堆砌的感觉。 至于译者并不打算采取以汉语的“顿”(音组)来替代英诗“音步” 的办法;译诗韵脚的排列更没有照搬原诗的格式,而是每两行一韵, 我以为这是可以的,也算是有意义的试验。

梁宗岱先生则是这样译的:

    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

    你不独比他可爱也比他温婉: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

    骄阳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烈,

    他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黯晦;

    给机缘或无偿的天道所摧折,

    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

    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或者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里飘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在,并且赐给你生命。

 

梁译的特色是典雅流畅,又求形式对应,可谓有情有形。原诗、 译诗均为十四行,这是一定的了。难得的是,译诗和原诗一样, 也是押同样的韵脚,而且整整齐齐,每行十二个字,也可分为五个“ 音步”,如第一行:

我怎么 / 能够 / 把你 / 来比作 / 夏天?

又有戴镏龄先生的译诗:

    我怎样能把你比作夏天?

    你比它更可爱也更温和:

    五月的娇蕾有暴风震颠,

    夏季的寿命很短就度过。

    有时候当空照耀着烈日,

    又往往它的光彩转阴淡;

    凡是美艳终把美艳消失,

    遭受运数和时序的摧残。

    你永恒的夏季永不凋零,

    而且长把你的美艳保存;

    死神难夸你踏它的幽影,

    只因永恒的诗和你同春。

    天地间能有人鉴赏文彩,

    这诗就流传就教你永在。

 

这首译诗,选词琢句比较考究,特别最后一个对句, 相当显示译者的功力。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最后两行, 往往是全诗用意的归结,很有警句般的力量。 现在译句的确传达了莎翁的神采。

另外,这首译诗不但用韵格式完全按照原诗, 而且原诗每行十个音节,译诗居然也能作到每行十个汉字! 译者力求在形式和涵义两个方面和原作一致,其精心求工, 实在叫人钦佩。

上面所引的四篇译诗,在传达原诗的意、形、情、韵上,各有千秋, 各有特色,各自都达到相当的水平。当然, 绝不是说它们已不可超越了, 莎士比亚这首十四行诗从此以后再也不需要重译了。但是, 这也正好说明,如果我们不作极端的要求,像歌德所说的“ 两种翻译的原则”那样——要不把外国作家移居中国, 使他们变作中国人;要不自己跑到外国去,去适应该国的生活条件、 语言音调和特性——那么,译诗是可能的,译得好也是可能的。 这里有一个翻译上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对立统一, 有一个直译和意译的对立统一,有一个形似与神似的对立统一, 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完善过程,是一个永恒的挑战。

上文讨论译诗时,谈及十四行诗的形式问题。十四行诗, 在十六世纪九十年代,曾在英国盛极一时,成为最流行的诗歌形式。 例如,在一五九二至一五九七这五年之中, 在英国就印行了几乎二千五百首十四行诗。当时名家辈出。其中, 斯宾塞押韵方式比较特殊,按abab, bcbc, cdcd, ee叶韵,称为“斯宾塞体”。

后来,莎士比亚在韵脚上又有了新的安排。 他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中,除了第九十九首有十五行, 第五行是多出来的;第一百二十六首只有十二行, 由六个对句连结而成;以及第一百四十五首, 每行不是五音步而是四音步, 其它全都是按照上文所讲的第十八首的格式,即他那种被称为“ 莎士比亚体”或“英国体”的格式写成的。

以后,自弥尔顿开始,在许多英国著名诗人如华滋华斯和济慈手上, “莎士比亚体”却少被采用,十四行诗的形式复古了。

但是,十四行诗的故乡并不是英国。所谓复古,是说回到了“ 意大利体”。原来,这种格律严谨的诗体, 最初是在十六世纪由英王亨利八世的宠臣托马斯‧魏阿特从意大利介 绍到英国来的。在意大利, 这种诗体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以前就出现了。 意大利著名诗人彼得拉克及其追随者以这种诗体写了大量主要是讴歌 爱情的抒情短诗。而迄今所知, 欧洲写十四行诗最早的要算十三世纪一位西西里岛诗人披埃洛‧德勒 ‧维奈。随后,另一位意大利诗人贵同尼定出, 一首十四行诗应由一个八行诗组和一个六行诗组构成; 前面的八行又可分为两个四行诗组;但前八行和后六行之间, 音乐上一般要有个顿挫。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意大利体” 十四行诗,其押韵方式为 abba, abba, cdcdcd 或 abba, abba, cdecde。

那么,十四行诗就是在意大利本地生长的了?对于这个问题, 中国学者杨宪益先生提出了一个新颖而又有趣的见解。他认为, 十四行诗有可能是从中国经大食国传到意大利的。 唐朝大诗人李白就写过几首十四行诗,最典型的是“花间一壶酒” 那首。这首诗开头是一个八行诗组:

花间一壶酒,

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

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

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

行乐须及春。

 

这个八行诗组又可分为两个四行诗组,用的都是同一个“痕韵”。 然后是一个间隔,下面是一个六行诗组,用的却是另一种“寒韵”:

我歌月徘徊,

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

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

相期邈云汉。

这等等结构形式安排,和意大利十四行诗的格式都是完全符合的; 或者不如说, 意大利十四行诗的格式完全符合李白所写的十四行诗的要求。

但是,这种诗体如何传到大食国,又由大食国传到意大利的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 现在应有可能在中古时代大食人的诗歌文学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这是一个“missing link”,但愿能激发学者们的兴趣。 要知道中国堪称为一个诗国, 洋洋大观的一部中国文学史简直可以称为一部诗史。 如果这个假设得到证实,那就证实中国文化对世界文化又一贡献, 那就是中西诗史上一大佳话。

这不也是一个诱人的挑战吗?  

后记 :拜读冰夫先生四首十四行诗,钦佩之余, 想起诗的翻译及移植问题,不揣冒昧, 把多年前教授英美文学时为学生所写的一篇辅导材料刊出, 以求教读者方家。说到中西文化交流, 作为身在澳洲的华人或华裔澳洲公民,我们实在应该尽力而为, 对澳洲多元文化的发展,多少有所贡献。且让大家共勉之。)

附莎士比亚第十八首十四行诗原诗:  

SONNET 18

William Shakespeare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ed.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rest in his shade,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评论专区

jinsheng2015-11-25发表
诗不可译,这话是不地道的。就“物质基础”而言,在同一种语言里,一如否决同样的血不可替代般不需解释。对不同语种,就是否决了同样是人类表达的工具,却没有相通相融的可能。这有点像中国共产党人了,特殊材料。再换一个角度,即便不同语言的译,相融而增色辉映是不难想象的,否则,就得承认如一个种族的感情另一个种族没有,一个种族的某种表达方式另一个种族找不到类似的。对不同语种,如今地球村了,世界流浪汉多了,推到极致,同一角色用不同语言“译”的诗,是不可能的? 写诗本身就是在“译”自己。所以,“诗不可译”的不地道,都不能用“喜马拉雅山”来比喻。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