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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黑夜里的歌唱
作者:孫嘉瑞  发布日期:2012-08-27 02:00:00  浏览次数: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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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時嗜讀安徒生,他的童話《夜鶯》曾經擾亂我一顆童心,向父母提出生日禮物的索求,一隻會唱歌的夜鶯。溺愛我的慈母不想我失望,買回一隻畫眉,同樣會唱,但非夜鶯。因牠夜眠日嗚,我却偏在晚間弄醒牠,要聽牠嗚唱,畫眉经不起折磨,終於死在籠中。
       傷心至極的我,又仿照高爾基書中的描寫,用紙盒盛着死鳥葬之,因是淺埋,不日即臭,由母親扒出扔了,又是一陣宛若痛失親朋深深的難過。
       夜鶯在古希臘神話中原是一位費洛蜜拉公主所變,她慘遭姐夫色雷斯國王强姦,遂和姐姐一起殺死國王的兒子以作報復。當國王要拔劍殺死两姐妹時,天神动了惻隱之心,將她們變成一隻燕子和一隻夜鶯,費洛蜜拉公主就是這隻夜鶯。
       自此林中夜鶯都在夜間高唱,小小身軀急促顫動,而且一直仰望天空不停鳴囀,似是在表達對諸神的謝恩,對上帝的贊美。
       讀過一篇恩斯特描寫夜鶯的短文,方知夜鶯是「旅行者」,作為候鳥每年九月都飛上高曠的藍天南去,从歐洲飛到四千多公里外的中非,來年四月再歸來。雄鳥會先雌鳥十日飛回選擇築巢地點,但牠并不著手築巢,只是繼續歌唱。雄鳥的歌唱除了求愛,還是一種佔領新地盤的宣示,警告付近其它可能存在競爭者閑人勿近。
       待雌鳥陸續飛回,其中有被歌聲迷倒者,便會嬌羞地飞來停棲在雄鳥身旁,而雄鳥會啣來一片草葉環繞心上人起舞,頻頻鞠躬,翹起尾尾。這種優美而纏綿的愛撫可以持續幾天,其間雄鳥更是心花怒放地歌唱。
       而雌鳥在成親後的第一件事便是在雄鳥的歌聲中築巢,然後在雄鳥的歌聲中產卵及孵化,待两周後幼雛破殼而出,就聽不到雄鳥的歌聲了,因為牠要和雌鳥一起覓食餵養自已的孩子。
       只有當幼鳥會自行覓食,林中才會再度响起雄鳥的歌聲,告訴剛剛涉世的幼雛,父母還在牠們身邊,并且在危險臨近時發出警告。
       這時的夜鶯唱歌,除了向情人献唱一曲以及保護家園,還与林中同儕唱和争嗚,眾鳥的歌喉亦有參差,其中不乏出色的歌手,其嗚聲清越響亮,那些不如牠的鳥,除了更加興奮地各自發聲,是不會因技不如人而妒恨的。
       与其牠鳥類相比,羽毛灰褐的夜鶯顯得其貌不揚,跟那些羽色絢麗斑爛虛有其表、嗚聲嘎啞的鳥類相比,夜鶯之所以能令詩人济慈為牠駐足吟哦、贝多芬被牠迷醉賦曲,是因為如恩斯特所言﹕「牠有着一項天使的任務,就是為那些聽牠歌唱的人帶來快樂。」
       徐志摩形容牠是「樹林里發癡的鳥,天晚了才開口唱,在黑暗里傾吐牠的妙樂。」顯见夜鶯不是在籠中被飬養,而是在自由之中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聲。
       夜鶯放歌,是因為牠無懼漆黑的暗夜,是因為牠捍衛自已的一方淨土,牠用歌唱驅逐叨擾敵意,也用歌聲傾吐內蘊靈性、贊頌永生。
       像安徒生筆下打造的夜鶯雖也能唱,甚至鑲滿寶石金玉,但反复均是同一腔調,發條一斷,即刻失聲。
       孤獨的夜鶯唱的却是心底發生的歌,牠或許不知道那扇洞開的窗後有一知音聞曲淚下,但牠却能肯定「音樂完了,梦醒了,血嘔盡了,夜鶯死了!但牠的餘韻却嫋嫋的永遠在宇宙间迴響着。」
       黑夜并不必懼,可畏的是從此聽不到夜鶯的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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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专区

jinsheng`2014-11-20发表
很有意思的介绍; 很有意思的夜莺的习性。群中有天籁之音,普罗大众的其它的夜莺并没想到自己就该打嗝停唱,反而更起劲地亮起歌喉,唱得更起劲。这足以证明夜莺的种群质量好。那天籁之音也只是想吸引它的爱慕者共建他们的家园,没有想到据此可以称王,可以三宫六院,广选民间的夜莺,以便使“自己的子弟”可以引领生殖优势,发扬光大美声传统。这足以证明夜莺中的姣姣者,以“夜莺为本”是不需要言明的,是与生俱来的。他或许自认充其量就是音带不从众,歌声别具一格,如此千年,自然和谐得很。群中有天籁之音,仰慕者没建议要其他夜莺割喉静音一个中心,就是仰慕者也要急急地先替自己找到对象,先唱出自己的歌。这表明夜莺这个种群深谙个体的自立自强之道,而整体自然全无萎顿之奴才相。所以,同在一个地球上的人类,大抵喜欢夜莺,可有些族类,若言进化论上发展的联节,怕在“悠久的文化传统“上,该称夜莺为至圣先师,否则就该抱头鼠窜。割人咽喉,封人口舌,逼人“敢想不敢说,敢说不敢写,敢写不敢发”,最后“被忧郁”而跳楼断喉,却还要强说“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先把它塞进夜莺的家园,看看夜莺收留不收留它。
读者20462014-11-20发表
“黑夜并不必懼,可畏的是從此聽不到夜鶯的歌聲”——失去了夜莺的黑夜,还有希望吗?
瑞门2014-11-20发表
这么写夜莺 赞美天性 歌颂自然 可以安慰被压了天性的人 可以启迪向往自然的人
jinsheng`2014-11-20发表
很有意思的介绍; 很有意思的夜莺的习性。群中有天籁之音,普罗大众的其它的夜莺并没想到自己就该打嗝停唱,反而更起劲地亮起歌喉,唱得更起劲。这足以证明夜莺的种群质量好。那天籁之音也只是想吸引它的爱慕者共建他们的家园,没有想到据此可以称王,可以三宫六院,广选民间的夜莺,以便使“自己的子弟”可以引领生殖优势,发扬光大美声传统。这足以证明夜莺中的姣姣者,以“夜莺为本”是不需要言明的,是与生俱来的。他或许自认充其量就是音带不从众,歌声别具一格,如此千年,自然和谐得很。群中有天籁之音,仰慕者没建议要其他夜莺割喉静音一个中心,就是仰慕者也要急急地先替自己找到对象,先唱出自己的歌。这表明夜莺这个种群深谙个体的自立自强之道,而整体自然全无萎顿之奴才相。所以,同在一个地球上的人类,大抵喜欢夜莺,可有些族类,若言进化论上发展的联节,怕在“悠久的文化传统“上,该称夜莺为至圣先师,否则就该抱头鼠窜。割人咽喉,封人口舌,逼人“敢想不敢说,敢说不敢写,敢写不敢发”,最后“被忧郁”而跳楼断喉,却还要强说“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先把它塞进夜莺的家园,看看夜莺收留不收留它。
读者20462014-11-20发表
“黑夜并不必懼,可畏的是從此聽不到夜鶯的歌聲”——失去了夜莺的黑夜,还有希望吗?
瑞门2014-11-20发表
这么写夜莺 赞美天性 歌颂自然 可以安慰被压了天性的人 可以启迪向往自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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