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文学的四个W
作者:庄伟杰  发布日期:2017-01-24 18:14:03  浏览次数:2607
分享到:

在一个高科技“横行霸道”的时代,在一个高消费的物化时代,在一个金钱至上、精神滑坡的时代,谈论文学似乎是一件很奢侈的事。那么,就让我们潇洒地“奢侈”一回吧!我们平常只顾忙于工作、忙于生存、忙于日常事务,忙于各种世俗的应酬,怎一个“忙”字了得。这“忙”,乃是“心”与“亡”的组合,“亡”,可以有多种解释:无、死了、跑了、失去了。如是,对“忙”字可作一番臆解:无心、死了心,或者是心跑了、心丢失了。这是多么可怕而残酷的现实啊!记得著名女诗人舒婷说过,世界很小很小,心很大很大。其实每个人在世俗生活中,都怀揣各自的理想、愿望和雄心,都有着一颗鲜活而不死的心。试问,人怎能无心、死了心呢?心是不能死的、不能失去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生活在生活着,命运在命运着,总感觉活着很累很沉重,又想活得轻松点自在点;一方面想心花怒放,又常常心情抑闷;一方面想开开心心,又往往打不开心。这不正是人生的悲剧性二律背反的充分体现吗?

这自然让我想起了那部写尽世间的离合悲欢和兴衰际遇,出自中国人之手的文学杰作《红楼梦》,想起了那首经由跛足道人叨念的《好了歌》(内容略)。这歌中所讲的是,人活在世上,建功立业,发财致富,贪恋妻妾,顾念儿孙,全都是被欲望蒙蔽而不“觉悟”的缘故。佛家把“贪、嗔、痴”视为“三毒”,认为它们是人生一切烦恼痛苦的总根源。倘若不明此理,永远被贪、嗔、痴缠缚,那就将苦海无边。可见,世上的一切存在都依赖一定的条件而产生,也因这些条件的失去而落得一场空。“诸行无常”,一切都是过程。《好了歌》用通俗浅近的语言,说明人们拼命追求名、利之类的都会转瞬即逝,是靠不住的。跛足道人说:“好便是了,了便是好”,又把“好”和“了”的含义引申一层,说只有和世俗功利斩断一切联系,超脱世俗追求精神自由,才是最有意义的。一句话,只有彻底的“了”,才是彻底的“好”。尽管这首歌多少带有虚无色彩,但不能加以简单否定。曹雪芹笔下的这首《好了歌》,是他对所厌恶的社会现实的一种批判,其意味深长,读后令人感慨万千。我们知道,曹公倾注一腔心血, 虚构了大观园那样一个如诗如画的环境(女儿国),塑造了那么多善良纯洁的少女形象,描绘了那么多有情有趣的事物,可见作者本身是懂得生活,具有高雅的生活情趣。他甚至通过自己的写作经验: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告诉我们什么是学问、什么是文学,或者说文学应该是什么,使《红楼梦》成为中国文学的伟大经典,成为中国文化的永恒话题。西方有“说不尽的莎士比亚”(歌德语),在中国,《红楼梦》同样是说不尽的。

 

一、文学到底是什么?

应该说,每一个大作家大诗人对文学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而生活在不同时代和语境中,人们对文学是什么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在中国,最早的文学是以诗的形式出现的。换言之,诗是文学的母体。古代文学中在理解文学是什么时,最常用的有“诗言志”、“诗缘情”,到唐代,韩愈提出“文以载道”。三国时曹丕则认为文学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个大命题长期影响中国文学。如果说韩愈的“载道说”把文学过于本质化和简单化,易使文学沦为说教工具和道德样板;那么,曹丕的“文章论”则过分夸大了文学的功能,其实这是一种乌托邦,一种美好的神话而已。因为文学毕竟是超越功利的。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文化境遇中,文学的地位、作用和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在唐代乃至宋代科举考试,以诗取仕,当一个诗人是很牛的,是不得了的,可以功名成器,光宗耀祖。在今天,科技理性占主导地位,文学日趋边缘化了。当我们走进现代文学史中,即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在鲁迅时代,文学还是很吃香的。据统计,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天的400多万左右(这是几年前统计的),成为名副其实的“中产阶层”。他从公务员到大学教授到自由撰稿人,完全依靠写作挣来足够的收入,超越“官”的威势,摆脱“商”的羁绊。丰厚的收入,充分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的楼房的写作环境。在当时恶劣而严峻的现实环境中,弃医从文的鲁迅,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在鲁迅那里,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其出处源于鲁迅翻译的日本评论家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认为文学是人间痛苦的表现形式。因此,有人认为鲁迅的作品是“整个近代中华民族苦闷的总象征”。不论他的小说或杂文,都在描叙中阐释国人如何变成阿Q、变成闰土、变成祥林嫂等等,这是一个民族的大苦闷。但文学除了苦闷外,还得有快乐有闲情逸志。喜笑怒骂、悲欢爱恨、冷嘲热讽、幽默庄重、荒诞优美等等,都可以成为文学。与鲁迅同时代的另一位蜚声中外的大作家林语堂(闽南人),提倡的是文学的闲适和幽默。而在西方的弗洛伊德看来,文学是“性压抑”的表现。似乎说得有点绝对化了。因为中国诞生的许多经典性的华章诗篇,并非是性压抑产生的,更多的应是心灵的苦闷、精神的压抑、生命的体验而产生的。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李清照等笔下的文字就是最佳的注释。

在当代作家那里,关于文学是什么,最有趣的可能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那句惊世骇俗的话。他说文学是“在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初看,这句话够“野”的;细想,却包含着文学的核心本质,即文学乃是心灵的一种自由形态。因为生存有缺陷,现实欠完美,生命不圆满。诚如苏东坡所言:“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于是,人们总是追求生命生存之外更高的存在。那个更高更圆满的存在,就是文学。“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共明月、共圆月)。莫言的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文学应该打破现实世界中的一切条条框框,一切清规戒律,撕毁各种教条的东西,勇敢、大胆而自由地在上帝的金杯里撒尿一样。

说来说去,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文学到底是什么,的确是很难下定义的,似乎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作为一个长期从事文学写作实践又兼及文学研究,即吃“文学饭”的人,在笔者看来,若用一个蹩脚的比喻来形容,那么,文学应当像月亮,又像太阳。我的意思是,文学完全可以用来照亮生命、照亮心灵。说的抽象一点,我以为“文学是关于生命的学问,是关乎心灵的事业,是人类情感的审美存在和表现形式。”在这句话里,我强调五个关键词:生命、心灵、情感、审美、形式(语言)。这是笔者针对以往大陆出版的文学讲义和文学理论教材,往往把文学理解得过于简单化或机械化,过于“线性思维”,并从中外经典文学和经典作家那里获得启示,以及从自身长期的创作体会、生命体验和文学研究中获取的心得和判断。严格地说,作为一种生命体的文学,应包含着对人性、对世界、对人类生存境遇的深刻认知。当然,也有一个普遍的说法——“文学就是人学”,尽管表达得很简洁也基本到位,且符合文学作为展示人与呈现人性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在“写人”,但这种说法还是过于笼统,因为文学中除诗歌、小说、散文、戏剧这“四大家族”外,尚有类似散文诗、报告文学、杂文、小品文等“小家族”。每一种文体都有自身无可替代的本质属性。况且现在还有称为“人类学”或“生命科学”的学科门类,这都是“人学”的范畴。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文学就是语言艺术”,这同样没有说错。语言作为媒介、载体和交流工具,的确重要,写文学其实就是写语言,但还是无法完全概括和表达文学到底是什么的真正含义。我之所以强调文学的五大要素,是因为文学是一种立体的工程,文学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世界。它是人(生命)学也是心学,是情感学也是审美学,又是一种语言艺术学。然而,不管文学是什么“学问”,如果没有生命色彩、没有切入心灵的文学肯定不是好的文学;而没有真情善感介入、没有审美理想境界的文学同样不是好的文学。至于缺乏文学性的语言,更无从成为文学,这是基本功。一部(首)作品的优劣好坏,一个诗人作家是否高明,除了禀性和天赋外,从这五个基本要素来加以观照和审视,大致就能做出判断和评价。

 

二、为什么需要文学?

一个人无论走到哪里,生活在哪个时代、哪个地方,内心总会有一个理想的去处,或者称之为“心中的家园”。这个“家园”不同于地理意义上的“故乡”、“家乡”,而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之外,其指向乃是文化精神意义上的去处,那是一个自由的“国度”。有些人在宗教里找到了,有些人在音乐或绘画等艺术里找到了,而有些人则在诗歌、小说、散文、戏剧里找到。如果说西方的人文关怀更多是来源于宗教,那么,我们中国应该更多地来源于文学。国人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往往缺乏信仰的无助,好在历史上对于诗歌特别崇尚,人们似乎在诗歌里可以找到了“家园”,找到滋养心灵的良药,找到一种精神寄托。林语堂先生在《吾国与吾民》中论中国诗歌时曾认为,由于“诗被视为最高文学成就,诗歌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可见,诗歌在中国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人群的生命观与价值观。它好像是一种精神信仰,滋养着一代代的骚人墨客,甚至成为中国人性格和气质的一个重要元素(基因)。

那么,人生为何要有一个“心灵家园式”的向往呢?人来到世间即降生于世的那一刻,是哭着来的,而非是笑着来的。因为哭,痛苦伴之而来。而置身于滚滚红尘,人有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人有七情六欲,爱恨冷暖;还有孤独、寂寞、烦恼、困惑、苦闷、失落、迷惘、彷徨等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只要是人,都渴望得到理解、找到知音,渴望沟通和交流,渴望消解和抚慰,渴望找到心有灵犀,同声相和,同气相求的对话者。如果找不到自己的心灵家园,或者没有这种“家园”观念,就只能在残酷的现实层面上去承受生存的压力和沉重的负荷,甚至在痛苦和悲伤中煎熬日子。拥有心灵家园,可以使生命获得升华,灵魂获得救赎,从而获得一种超验性。例如听巴赫、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和肖邦的音乐,读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苏轼、李清照、陆游的诗词,你会感到他们虽然生在此地,但他们创作的音乐、诗歌所构筑的艺术空间,本身就是一座精神家园。或者说,他们身在此地,心在家园,试图尽情地将生命中最本真、最动人、最优美、最感伤、最纠结的那一部分情愫外化出来。

俄国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的散文名著《金蔷薇》,开篇《珍贵的尘土》一文中告诉我们文学的真谛——文学是从生活与生命中提炼出来的“金粉”所铸成的“金蔷薇”,然后将这金蔷薇献给知音,献给最爱的人。故事记述法国列兵夏米与团长的女儿苏珊娜忘年之情的故事:列兵夏米受团长委托,跨海护送年仅八岁的美丽小姑娘苏珊娜从墨西哥前线返回法国。故事中的“苏珊娜”象征一种纯真美,夏米对苏珊娜的喜爱,并非世俗意义上的爱情,而是一种忘年之爱——夏米为了逗她高兴,便为她讲述家乡的一个故事。他家乡有个年老的渔妇,在她家的十字架上一直挂着一朵金蔷薇。这是年轻时的恋人送给她的礼物,这朵金蔷薇始终支撑着她的生命。即使在最贫穷的时候,她也不肯变卖,始终守望这朵金蔷薇。真情无价,心灵无价。文学就是真情,就是心灵。苏珊娜曾问夏米:将来会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么?列兵告诉她:一定会有的!夏米把苏珊娜的话和自己的话记在心里。当年夏米按照团长的指令把苏珊娜送到她姑妈住处的时候,竟然忘记亲吻她一下,为此深感遗憾。多年以后,夏米成为了一名清洁工。他在塞纳-马恩省河边,出于善良的本性,向一位女子嘘寒问暖。无巧不成书。原来这位女子就是当年的苏珊娜。苏珊娜发觉夏米还是像以前那样善良,并说自己从未忘记过去的情景。此时苏珊娜的恋人、一个花花公子般的男演员已移情别恋将她抛却,使她很伤心。夏米见状,就让她在自己家里住了五天。其间,他看见苏珊娜熟睡的样子,听着她依稀可闻的鼻息,顿时觉得她简直就像天使,心中油然生发一种对美的向往之情。他止于审美,对苏珊娜并非有占有的欲念。短短几天的相处,他还帮助苏珊娜,想让男演员回到她身边,就在这个时候,夏米发现这个花花公子对苏珊娜并不真诚,当然也不会赠予金蔷薇。即将分别之际,苏珊娜重新提出那个问题:会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吗?这句话正是故事的核心,或称“文眼”。故事的后半段着重讲述这个老兵是怎样铸造这朵金蔷薇的。作为一个清洁工,夏米已经习惯了夜间的生活,仿佛世界已把他遗忘了,只有老鼠知道他的行踪。但他不曾忘记苏珊娜的愿望,特地到首饰作坊的门口,把作坊处理掉的、含有金粉微尘的垃圾一袋袋地背回家,到夜深人静时,再一点点筛出金粉来。最后,竟然铸成了一小块金锭。他把金锭打造成金蔷薇,送给了苏珊娜。从一个列兵,再到清洁工,应该说夏米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可他的心灵那么美,而且从未放弃过对美的向往和追求。我们从事文学创作的,如同筛选金粉,打造金蔷薇的人。《珍贵的尘土》最后写道:

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里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

我们,文学家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将其锻造成我们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者长诗。

由此可见,一个人如果学会感受金蔷薇并锻铸金蔷薇,然后献给社会,并与周遭的亲朋好友共同分享,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对此,加拿大有位叫玛格丽特·艾特伍德的女作家说得更精彩,她给自己列出一份清单,说明自己为何需要文学,为何要写作:“为了替死者发言。为了赞扬繁复无比的生命。为了赞颂宇宙。为了带来希望和救赎的可能。”够神圣的。幸好,她还说:“为了赚钱,让我的小孩有鞋穿。为了赚钱,让我能看不起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为了给那些混蛋好看。”

从以上事例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文学”两个字背后潜藏着更深层的东西。那么,人类为什么需要文学呢?归纳起来大致有三大理由:其一,从生理机制上看,文学可能是先天性的事物,甚至是与生俱来的,或者与基因突变有关。其二,从心理机制上看,不是文学需要我们,而是我们需要文学。因为人类需要发声,需要找到通向灵魂的出口,需要倾诉与倾听,需要抒发或倾泄内在的诉求和情感。其三,从精神层面(结构)而言,文学是一种素质,人不仅要有“工具理性”的内涵,而且还要有人文价值情怀,或完善自己的人格,或提高生命的质量。

每个人都想美好地活着,活出自己,活出本真,活出人样,活出人格,活出风骨气概,活出精神境界。既想在物质上扬眉,又能在精神上吐气。果真如此,就能像海德格尔说的“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著名作家余秋雨在《文学与宗教》里说过:“其实,文学是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职业。各种不同职业的人都可以有很好的文学素质,一个有文学素质的人,首先抱有一种悲天悯人的终极关怀,并由此产生敏感,激发幻想,锻铸意境,最后才是文字表达。正是这一层层的心理机制和精神能力,构成文学素质。”

 

三、文学有什么用呢?

文学有什么用处呢?这种提问方式,牵涉到认识论与价值观的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值钱?拿钱买不来的东西最值钱。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不值钱?卖不成钱的东西最不值钱。

这个最值钱和最不值钱的东西是什么?认真地说,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时间,另一种是情感。

先来说说时间吧。占领时间最好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生孩子,一个是写作。进一步说,一个人有两种东西不属于身外之物,一个是孩子,一个是文章。

文章有两类,一类是讲道理的文章,另一类是不讲道理的文章。

讲道理文章最多,我们每天看到的理论、报刊社论等都在讲道理。无理寸步难行。但常常是,道理是最没有道理的。在这个世上,没有哪一种道理能被所有阶层的所有人认可的,因为道理本身有自己的立场。基督教认为他们的上帝比穆斯林的上帝高明,穆斯林又认为他们的上帝比基督教的伟大。多数不同政党的言论也是如此,恕勿赘言。

不讲道理的文章是文学,尤其是诗歌。文学最忌讳讲道理,但注重于讲感情,即讲人性,讲人情。曹雪芹的经验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正因为不是为了讲道理,所以它能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例如,李白诗句“白发三千丈,缘愁是个长”;“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杜甫诗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李虞词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等等。既不是在讲道理,也不完全合乎物理,甚至有悖于常理,却往往最有道理。文学不讲道理,文学不考虑实用价值,但它重情绪重感觉。

再来谈论情感吧。时间与情感,都是抽象价值的元素,你看不着也摸不着。我们常说,时间过得真快,时间不知跑哪里去了,你看得到吗?当一个人沉默的时候,你看得到他心里的情感是什么,或者在想什么吗?正因为这两者具备如此之高的抽象价值,眼看不到、手摸不到、耳听不到、鼻闻不到、舌尝不到,所以没有实用或功利价值。

从这个角度看,文学是无用的。无用恰恰是文学的尊严。什么时候文学有用了,文学就可能变味了,或者说变异了。可以说,文学是用自己的无用完成了对于时间的把握和超越。换句话说,文学是用无用的情感去完成对于无用的时间的把握与超越。

庄子说,五石之瓠,大而无用。五石之瓠对人没有用处,但对它自己有用处,至少可以证明,瓠子可以长到五石之大。当用之用。常用之用。大用之用。无用之用。无用之用乃大用也!

本人主要以写新诗为主。常常听到这样的质疑:诗歌有什么用?甚至有人问今天谁还在写诗,谁还读诗,谁还懂诗?假如这些问题的提出是成立的,那我反问一下:“爱情有什么用?”你们说这个问题成立不成立?诗歌与爱情是否存在可比性呢?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有人认为,人只要能赚钱,有好吃、好喝、好玩的就行。有人认为,诗(文学)没有什么用,因为没有文学、没有诗照样可以活着。谈论爱情的时候,有人同样以为住好房、开好车、喝好酒、品好茶就行,没有爱情照样可以活着。果真如此,可以进一步追问:没有爱情,你不觉得缺少点什么吗?缺少爱的滋润明显的就是缺点什么。据此我们反过来再问,没有诗歌(文学)的日子,你不觉得缺点什么吗?显然,面对这个问题时似乎变得不那么容易回答。其实这两种提问是一码事。为什么呢?没有爱情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人生;没有诗歌(文学)的人生也是有缺憾的人生。就像火可以点燃木头,诗和爱情都能点燃生命,并让生命获得某种能量、某种超越和慰藉。

这里再讲一个故事。《旧约全书》诗篇中记述公元前十世纪犹太大卫王的一个事迹。转述如下:大卫王曾经遭到兵变而深夜出逃,当他逃至一个山洞才发觉仓皇中竟把竖琴当作宝剑带来,这就像地震时人们会在惊慌失措逃离之际拿错东西一样,身处危机的英雄也同样会如此。大卫王看着琴心想,如果被叛兵追到必死无疑,倒不如趁活着的时候弹弹琴。在弹的过程中他又想,即使死也得像个王一样死,于是他就朗朗弹唱呼唤黎明的歌。陷入这种险境,大卫王突然变得像一位战士、一个诗人,满怀激情地在暗夜里呼唤黎明的到来。于是,带着一线希望,在咏唱过程中逐渐升起勇气,而且从容不迫地走出洞穴外高声弹唱,搜寻而至的叛兵见大卫王如此风采,不禁大为折服,最后竟高呼“大卫王万岁”而返回。在古时诗与歌是天然同体,在特定境遇中,大卫王身处困境却能急中生智,借助诗歌引吭高歌,并在歌声中精神昂扬勃发,终于化险为夷。这说明艺术对人的精神具有救渡作用,也证明诗的力量甚至能让身陷困境的人战胜困苦和摆脱危机。也许,这就是诗歌(文学)的无用之大用。

 

四、文学能给人什么?

诗歌也好,文学也罢,的确无法让我们的银行账户多一分钱,不能使我们的物质财富增加什么筹码,也不能像古代人(以诗取仕)那样可以当官可以荣宗耀祖。那么,今天为什么还有众多的人如此热爱文学、欣赏文学、亲近文学和从事文学的创作与研究呢?文学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我个人的理解是,文学确实难以改变现实生活,但至少可以丰富和完善生活。从这一点来看,文学能告诉你缺少什么。更确切地说,文学会驱使我们反省生命中缺少什么,而不是去盘点我们占有什么。说得白一点,文学不是让你占有什么,而是告诉你缺少了什么。占有什么东西只能说明我们的生活条件和水平,但不能证明生命的品质。一个人生活水平高并不代表生命品质高,物质上扬眉了,不等于精神上吐气了,好比舒服不代表幸福一样。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没有精神的人是可怕,是值得质疑的。我们这个社会常常以拥有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功,但常常也听说金钱买不到幸福,有的人甚至穷到只有剩下钱了。如今,人们保证了温饱,进入了小康,买车又买房,做美容做按摩,买名牌买时装,这就是幸福了吗?很有可能的是这些都有了,仍感觉到还差一点什么。而差的那一点可能就是“诗意”,是物质享受之外的那些东西。

在所有艺术中,文学堪称是最无实用价值的。然而,文学又是所有艺术的心脏和灵魂,作家也是所有称号中最耀眼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个民族的精神、意志和魂魄的雕塑者。所以,几乎所有国家都把文学放在所有艺术门类的首位。从诺贝尔文学奖可见一斑。英国首相丘吉尔说过,我宁愿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失去一个莎士比亚。英国的斯特拉特福小镇,人口不足三万,但每年吸引的游客人数超过300万,只因为莎翁诞生于此。可见文学(诗歌)对一个人的影响,对一座城市的影响,对一个民族的影响,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是难以言喻的。难怪乎近代大学者王国维说,一百个政治家也不如一个文学家。从大历史大文化的眼光看,这一说法并非夸张。试想,从唐代到近代,从皇帝到大臣,从诸侯到地方官员,我们能记住几个,但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苏东坡、李清照、唐宋散文八大家等等,我们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和诗文篇章还将一代代流传下去。证明文学远远大于政治,的确比政治丰富可爱得多。盖其源在于文学不仅是超越现实功利的,而且可以超越时代、超越生死、超越时空。因此,我们完全不必担心文学后继无人,因为人生由物质和精神两大块构成,真正有天赋,有爱好的人,就会在打理好物质生活的同时,自觉去追求精神生活,进而追问生命的终极意义。

人生可以追求伟大也可以甘于平凡,但这并非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人一定要有诗意的生活。回想本人走上文学(诗歌)之路的创作历程,深有感触。当年不知不觉、莽莽撞撞地爱上诗歌,可能曾经疯狂过,如痴如醉过,感动了诗神,从此便与缪斯女神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在行进的过程中,挣脱“病”字壳的“疯”,从中领略到徐徐扑面而来的、充满诗情画意的丝丝缕缕的“风”。从此,与“风”有关的如风光、风流、风雅、风骨、风采等字眼,总是纷呈闪烁于路上,令我不断体悟到“诗意地栖居”(海德格尔语)的优雅与情趣,学会悠然自得地放牧人生。

难以忘怀的是,诗歌让我在疯狂的追寻中“风光”过一阵子。记得大学时代,从乡村到城市,离开了亲人故乡,由于距离,会有一种思念和眷恋,加上青春期的萌芽,一种爱的意识朦胧产生,总觉得有些话有些情感很想表达出来。就这样,像狄金森一样,我开始学会给这个世界给亲友写信;学着普希金的模样,我悄悄地写爱的梦呓,写大海的咏唱,写乡思的隐喻,写南方对北方的思念,写那些看见或看不见的希冀与失落、欢欣与忧愁交织的情绪。那时,年轻而稚嫩,像躺在缪斯怀里的孩子,只会撒娇、呢喃、自我蹈舞,形同单相思的人,心醉神迷地徜徉在文字的迷宫里,固执地抒写自己心中的诉求、青春的浪漫情怀,或者未敢寄出去的情书。因为热爱诗歌、对美充满着热切追求,在蔚蓝的天空下,一颗年轻的心穿过岁月的长廊,让所有的情怀都变得清晰而生动,让生发的语言变得鲜活而灵动。青春期的奔放与热情开始沸腾了,我学会张开想象和放飞心灵,俨如一只鹰隼翱翔在文学的天空,尽可能地施展怀抱和释放内心的情思。以此作为起点,跃跃欲试,学会如何投稿,甚至享受到拿稿费的那种滋味。我还与前后届的诗友同学一起创办诗社、主编诗刊,经常组织有关文学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的大学校园诗歌中,留下了或深或浅的探寻履痕。由于80年代文学风气浓厚,诗歌文学,的确让我们风光了一阵子。

中国诗文素来讲究文采风流,气韵生动;讲究意新语工,文情并茂。那时,风华正茂,初出茅庐,书生意气,很想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于是,整天浸淫在中外文学(诗歌)经典中,企冀吸收更多的营养来滋润自己,丰富自己,壮大自己。自己是自己的造就,自己是自己的深渊。我深知自己志大才疏,学识浅显,加之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心中有数,也明白自己对文学的追求和探寻,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我生命价值,为将来为人生找到一条自己喜欢走的路。至于能否成名成家,还真的不敢去想;而要成为一流、二流、哪怕三流的诗人作家只能当成一种梦想。既如是,那就尽力往“风流”靠吧,倘若能侥幸地做一个有文采的“风流”诗人,不也是一种幸福吗?起码的比不入流来得幸运。

当然,自从走上文学之路的那一刻起,我也知道自己作为一个“乡巴佬”,一个在海边乡村长大走出来的“野孩子”,想要有所作为,必须加倍付出努力和心血,才能让自己活得更风光,让含辛茹苦、望子成龙的父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出息,也觉得风光和体面。于是,我携带希望的风铃,宛若一只笨重的骆驼,在荒漠上寻找绿洲。大路朝天,一路上少不了坎坷曲折,唯有时刻伴随春光走在寻梦的路上,或者极力以飞翔的姿态,吸吮阳光和天地之灵气,像燕子一样呢喃,然后为自己筑巢……就这样,我以笨鸟先飞的方式,始终沿着自己选择的方向腾挪跌宕,匍匐前进。经过一番摸爬滚打,不知疲倦地循着缪斯的牵引,在文字的穿梭中自由往返,不断去寻找月光下的梦境,让诗歌(文学)带来的幸福变得具体而生动。心灵因梦想的照亮而闪光,生命因诗文的涵养而美丽。我发觉自己的日子过得愈来愈充实、丰沛和富足,且溢满无尽的情趣。在无形之中,自己也变得风雅和风采起来了,起码的不那么粗那么俗,有点脱胎换骨的感觉。同时也学会如何做一个有风度的文化人,自觉地铸造属于作为一位诗人的风骨、情操和气概。

一个人因为爱上文学、迷上文学,与文学厮守,偕美同行,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是值得庆幸的、也是幸福的。人应当像人那样,活着、梦着、爱着,有理想、有尊严、有色彩地生活。假如人像牛马那样,不仅缺乏诗意,而且将被人宰割。如果像机器那样,既无诗意可言,顶多是别人手中的工具。法国哲学家埃德加·莫兰说:“生命的品质表现为存在意义上的,而不仅仅是物质意义上的福祉。”斯言诚矣!

记得笔者曾经写过一篇《文学的生命与价值》(《文学报》2010年8月19日),认为文学本身就是有灵有性的生命体。每件优秀的作品都是一条命,潜藏着自身的正能量。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化时代,我们同样要站在崇高的人类文明的精神殿堂入口处,沐浴着古往今来圣贤哲人与文学大师们卓越睿智的思想之光。尤其是站在各个时代巅峰上,那些具有深邃思想、人格魅力、探索精神和对人类抱以深切同情的大师们,他们总是在用自己追寻的领域里所获得的成就,在不同程度上去改变人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且让我们在接受和熏陶中不断升华自己的灵魂,提升生命的品质。这就是文学的力量。

以我个人多年来从事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切身体会和感受,我觉得文学作为生命体对人类生命可以带来诸多好处,譬如丰富内心情感、弥补人生缺陷、完善人性人格、提高生命品质、升华精神境界,等等。可以断言,不读文学、远离文学就是远离自己的“家园”。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说过:“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得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能给人的东西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述尽的。从诗教或文学教育的角度看,按我的理解,起码可以给人带来“三高”:高雅情趣、高超想象、高贵气质。从生命或心灵追求的角度来说,起码可以给人带来“真善美”:求真、从善、审美情趣。从日常或学问人生的角度而言,则可带来不可多得的“三种资源”:文化资源、思想资源、精神资源。其实,我们阅读文学经典作品,就等于与伟大的灵魂相遇,可以感应、对话、交流、沟通,带来无尽的思考与乐趣,同时在生命中留下一份美的永恒和启示。

翰墨因缘。当我们的生命与文学相逢,本身就是一种因缘,一种充满偶然但又必然的因缘。这如同一粒文字的种子在进入读者心田的时候,它是带着这种非常奥妙的因缘去的。当然,我们平常也讲随缘。随缘并非是随波逐流,只有当一个人对这个世界了悟于心之后而做出选择,才能叫随缘。这是一种大觉悟的人生境界。当一个人或一篇(首)诗文抵达你面前时,你能识得其背后深层的意味,从中感悟到某种东西,这才叫随缘。我们与文学之间,既讲因缘,也讲随缘。此中真意需要每个人自己去体会去感知去领悟。

懂得是一种慈悲。拥有了这份情怀,我们也讲“舍得”。此乃告诫我们要学会随时舍去什么、留下什么,欢迎什么、拒绝什么;明白应该热爱什么、远离什么,拿起什么、放下什么。生命(活)的艺术,说到底其实就是“舍得”的艺术。舍什么,怎么舍?这当然不是要我们把世界舍掉、把生命舍掉、把自我舍掉,而是要把贪婪舍掉、把杂念舍掉、把私欲舍掉。文学艺术就是要揭开这一层遮蔽,清理世界沉积于我们心灵上的尘埃。或许,这就是作为高雅文化的文学艺术足以产生效应和发挥作用的价值意义之所在。诗酒趁华年。最后朗诵四月份笔者在四川采风时,品尝到“舍得酒”而写的一首诗《品味舍得酒》。端出来与朋友们一起分享和回味——

端起酒杯,品啜一盏盏透明

洞开五官感觉,呼吸美的想象

交出全部的热情,用美酒为旅途

壮色

 

你必须承认,山川灵气氤氲的

佳酿,潜入你体内时

有一泓光焰从沱江的另一边

滑翔

 

转眼之间,你的任督二脉被打通了

属于春天的醉意,在诗与酒之间

扑楞楞长出一副翅膀,清粼粼地飞向

远方

 

那一刻,酒神提醒你——

舍是敢于放弃或交出,明智

得是获取一份意外,顺其自然

 

佛端坐在高处传来回音——

给你一颗舍利子!

 

(附注:本文系作者应泉州市直机关工会、泉州文学院之邀,于2015年5月21日主讲的文学讲座稿修改而成。文中个别处参考有关文献资料,恕勿加注,特此说明)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