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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孙女情”:约翰生与女作家范妮Ÿ伯尼
作者:蔡田明  发布日期:2016-11-25 14:11:42  浏览次数: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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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妮生平-日志-范妮与约翰生-范妮与鲍斯威尔)

   约翰生晚年与年轻 女作家范妮Ÿ伯尼(Fanny Burney,1752 -1840)关系密切,形同“爷孙女”。这是一段六年友好交往的人生情感插曲。他们第一次见面,约翰生六十八岁,范妮二十六岁,相差四十二。范妮目睹约翰生走完人生最后的路途。

    范妮早年以匿名出版小说《伊夫琳娜》(Evelina),一名惊人,满城争看。多才多艺的思罗尔夫人很快就把她叫到身边,待她如亲女儿,把她介绍给常到家里聚会的文学大师们相识。也许是人老喜爱年轻人,也许是孤独不喜寂寞,也许真是才女难得,约翰生在很多场合下,不但表现出宠爱“小范妮”,而且时时极力赞扬范妮的大作品。

   约翰生欣赏她小说的人物,既用她的人物开玩笑,又为其辩解辩护。他说,排在他最欣赏的作家偶像哥德斯密斯之后就是范妮了。欣赏范妮,不仅是约翰生一人。画家雷诺要出五十英镑,搞清楚谁是这部匿名小说的作者。历史学家吉本说自己一天便读完,而政治家伯克说用了三天(当时有三卷本,现代版490页)。不论天数,两人都在表明这部作品的可读性这个优秀底色。

“文章憎命达”。两百多年过去了。历史不能重现。范妮似乎没有因为当时这么多大师们的宠爱和捧场而继续青史扬名。一些文学史家只说,尽管她受到约翰生等人的过分推崇,《伊夫琳娜》迄今读来仍能“引起乐趣”。(艾弗Ÿ埃文斯《英国文学简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既然成绩平平,不入中国“排行榜”,《中国大百科全书Ÿ外国文学》(1982)不去记名,中文写英国文学史不再提她作品(如《英国文学通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就都很自然了。

借用“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说法,译介的外国史也是中国史。中国人要捧红一个外国人不认可的作家很难,正如同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瑞典汉学家马悦然要把山西作家曹乃谦《到黑夜想你没办法》捧到获大奖,会遇到国人说他“一根筋”这样太不可思议的舆论。

不过,人间总有红杏出墙。墙外花香。近现代中国人总要靠外来评论来内销出口书。进入千禧年,一些史书重出,打开视野,如《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2000初版,2006年第二次印刷)、梁实秋《英国文学史》(2011)给范妮位置,认为范妮是“英国第一个享有盛誉的女小说家”(梁实秋语)。 其作品在新浪读书网上有中译文可供阅读。留学欧美加澳的中国外国文学研究者,陆续开始反思前贤,去光顾和思考前人因各种意识形态环境因素历史条件局限所未涉及的一些领地,如同约翰生作品也能顺风再现出版。

一时代有一时代的读书风气。东西不例外。在约翰生三百周年纪念日,把与约翰生有关的这位作家提出来思考,正是一些约翰生研究者的新解读方式,如墨尔本拉筹伯(La Trobe )大学威尔特希尔(J. Wiltshire)教授写《重塑约翰生形象》,便强调把范妮的回忆约翰生文字的《日志》 作为独立而不是附属于鲍斯维尔《约翰生传》的更“有趣”的读物,再次坐实近百年前廷克编《约翰生博士与范妮》强调范妮“日志”写约翰生更有戏剧性的看法。本文对范妮生平和她的《日志》作一介绍。

范妮生平

范妮Ÿ伯尼(1752年6月13日---1840年1月6日)出生于英格兰东部小镇金斯林(King’s Lynn)。父亲是著名的音乐历史学家伯尼博士。母亲是一个法国难民的女儿。他们生有六个孩子,范妮排行老三。

八岁,1760年举家迁居伦敦。两年后,在她十岁那年,母亲病死。十五岁,父亲再婚,生有一妹妹。孩子们对后妈并不尊重。兄弟姐妹间有逃婚弃家的出走故事。父亲有些“重男轻女”,对小时的范妮不很器重,没送她到学校接受教育。范妮从小只能在家自学。十岁开始她称为“涂鸦”的写作。

在十五岁那年,范妮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草稿。她感受到时尚的压力,当时人们认为写作不是女人的正当行为。这类心里压力,如同当代作家多丽丝Ÿ莱辛《野草在歌唱》写“所有的女人,迟早都会意识到一种微妙而强大的压力结婚”那样。她意识敏感,把手稿烧毁,改写日记。十六岁,1768年3月26日开始给“无名小姐”(Miss Nobody)写《日志》,叙说心里话。一发而不止,时间跨度竟长达32年。

  1778年,她二十六岁出版《伊夫琳娜》(又名《一个年轻女子进入社交的历史》。小说以其特别的描述和浓厚的喜剧色彩而引人注目。书稿开始因她要求匿名出版而被一家公司拒绝。出版并未经父亲许可,而她父亲只是在读到评论后才知道女儿出了书。

 这部书使她一举成名,显示她富有喜剧天才。约翰生加以鼓励,批评家墨非实际帮助过她写喜剧。1779年她又写出一部喜剧。由于父亲和朋友执着女人不适合写喜剧的观念风气,不赞同作为女子的她在戏剧舞台上出名,同古代中国“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相似,因此该作品未发表。1782年,她出版《塞西莉亚》(Cecilia),获到250英镑稿酬。比较而言,她哥哥在帮助联系其它书出版方面并无经验,她才得20个吉尼。

 她写作应是从小受到好读书写作的父亲影响,特别是得到一位与父亲相识的文学作家克里斯(Crisp)的支持帮助。克里斯在文学杂志做编辑。工作期间一直向她这位小作者约稿。

 与约翰生见面的几年,对她后来写作有极大影响。因为不但其《塞西利亚》里出现以约翰生为原型的老人形象,而且她后来写《卡米拉》(Camilla,1796)还进一步发展她的“巨人型句法结构”,美其名为“仿效约翰生文体”,廷克所谓“活力影响”。

  她在1781年和1784年分别见证或看着她所敬仰的文学前辈克里斯和约翰生相继离世。除“日志”和零散文章外,有资格有故事有能力有感情的她,并没有去写“约翰生传”。这总被人看作是件遗憾惋惜的事。

 范妮个人婚姻生活,并非如写作成名那样顺风顺水顺利。23岁拒绝过一次求婚,可能是受家里人嫌对方穷的干扰。33岁她与一年轻人恋爱,其后关系破裂。

 她在1786—1790期间,接受过一份在皇家做助理的工作。她成为宫廷侍女,负责王后的服装管理工作。直接与国王乔治三世和王后夏洛蒂接触。这份在皇家打工的生活,开始时能为她摆脱孤独,解决人身经济“独立”提供保障,其后却感到处境严重影响她的写作。因此,她辞去这份工。之后,与皇家仍保持良好关系。1818-1840年期间,接受王子公主们的通讯联系。在皇家宫廷工作期间,她有过被一个贵族始而追求、终而抛弃的好事不成双的经历。

 1789年法国大革命发生。在1790-1791年,她写有四个剧本,只有一个剧本演出过一晚,因不受公众欢迎而停演。

 1792年,她住在一位姐姐家,认识住在靠迈克汗(Mickleham)附近从法国逃难到英国的一批流亡革命家。他们自称主张“宪政”者。其中有将军亚历山大Ÿ达布莱。尽管父亲不满她这个“对象”的“贫困”、“信天主教”和当官的“特殊地位”,在41岁,她毅然决定与这位流亡避难后一无所有的将军结婚。第二年,1794年生育一个儿子。1797—1801年,她写三个喜剧。1800年,她从出版小说《卡米拉》得到1000英镑,另加卖该书版权1000英镑。其家庭生活开销全靠她的稿酬支持。

 1801-1818年,她随丈夫移居住在法国。在这期间,她1811年做过乳房切割手术,写下当时没有麻醉药,她作为手术病人的忍无可忍的“最恐怖和最痛苦的记录”。这个叙述描写,至今仍是最刻骨铭心的一段经典文字,让人过目难忘。1814年,她出版最后一部小说《流浪者》(The Wonderer),得到1500英镑稿酬。这可比较约翰生每年拿皇家养老金300英镑。

1818年,她丈夫去世。她返回母国英国定居,与儿子在一起生活。1832年,整理出版三卷本关于她父亲的《伯尼博士回忆录》。在这部书里,她维护父亲和家庭的名誉,有意修改事实,置证据不顾,让家里不和谐的丑事不外扬,被当时和后来批评家说是一部臭名昭著的歌功颂德的个人传记。

 1837年她儿子死去。1838年她最后一个妹妹也去世了。虽老态龙钟,她在晚年还给其家人亲戚留下会讲故事和常写书信的老人印象。她在1840年1月6日去世,埋在巴斯(Bath),终年88岁。

 终其一生,范妮是小说家、日记家和戏剧家。一生写有四个长篇,8个剧本,一部传记,二十卷日志和大量书信。除了受到同时代人的好评,她的作品还是营养后来一些比她更优秀的文学大家的土壤,成为这方面文体的先驱者。如著名作家奥斯丁阅读欣赏她早年的作品,承认《傲慢与偏见》的“题目”直接借用她的《塞西莉亚》结尾里的话;萨克雷写《名利场》借鉴她“日志”里记录的人物形象。梁实秋称其在“家庭小说”文体首开“先河”。

 尽管她的小说生平很流行,可随她死后,她的小说家名誉并不被传记家和批评家看重,反倒是在她死后整理出版的大量日志书信被看作“一代文献之资”(借用钱锺书序言《吴宓日记》语)受特别珍视,其更能准确地反映和再现十八世纪英国的社会文化生活习俗。如其中写所接触的众多文人如约翰生、与疯狂的乔治国王三世在后花园约会、在法国看过拿破仑的苍白的脸、与路易十八世谈过话,这些都有其特别珍贵价值。(参看梁实秋《英国文学史》,第809页)

《伊夫琳娜》是她的处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代表作。小说以书信体叙述,反映一个年轻少女到大都市伦敦的见闻经历,体现十八世纪直接对女性生活有影响的男性价值文化观,进而呈现出当时一般女性成长智慧的心理特征。这位从小被父亲遗弃不认,母亲又早逝,且由乡村牧师直接抚养长大的女孩主角,终于在城里赢得贵族的爱。小说描写生动诙谐,充满喜剧色彩。《不列颠百科全书》(1971版)称它是“小说叙述方式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当有些早年的历史学家嘲笑她写作带有“女性的情感”时,她的小说现在却被广泛认为,这是既表现智慧又特意探索女性婚姻生活的优秀作品。

 青出于蓝毕竟终胜于蓝。后来有奥斯丁《傲慢与偏见》这样更艺术成熟的作品出现,早年给它艺术启发营养的范妮作品终被淘汰出局,长江后浪超前浪,也就不奇怪了。如现代人考证,哥白尼并不是最早提出“日心说”第一人,可他生死捍卫之也足以让人敬佩。奥斯丁以其作品光大了范妮的成就。

  文学渊源相承,有源才有流。范妮开《傲慢与偏见》和《名利场》这类家庭女性婚姻小说先河之功,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被遗忘的。只要有作品在,除一代代人对同一个作者评价尺寸的变化无常、贬抑反复之现象值得研究考察探究之外,写不写入张三李四的文学史已并不很重要。

范妮日志

 范妮从小就有写日记书信习惯。这是十八世纪文化人的一个习惯,也是他们由此练笔走向文学之路的桥梁,不同现代人手机短讯微信的习惯,更不知这个现代书写风气习惯是否会催生未来发展出一种简约精炼的文体,如同我们远古文体《尚书》之类。

 范妮日志难能可贵的,是其坚持不懈。十六岁开始《早年日志》直到去世,长达七十二年。国人可以与之比较有出版的六十七年《顾颉刚日记》(1913 -1980),未全出版的五十七年《蒋介石日记》(1915 -1972),五十二年《胡适日记》(1910 -1962)、 四十九年《梁漱溟日记》(1932-1981),三十八年《吴宓日记》(1910 -1948)。 经历“文革”,几乎彻底断了后人敢写或保留私人日记的念头,尽管雷锋式革命日记还有人写。

 无疑,范妮的书信日记写作,为她的小说创作殿下文字功底的基础。她这些生前在很有限范围内流传的文字,在她死后被陆续整理出版,广为阅读,成为了解一个时代的第一手珍贵历史文献资料。她在晚年“隐弊扬善”,故意篡改涂抹一些实事,庆幸后来人还找到一些原稿,尽量复其原貌。

在她这些日志书信里,有部分是她与约翰生文学俱乐部里人相结识、相交往、相倾诉的记录。约翰生研究学者,《鲍斯威尔》传记作者昌西Ÿ廷克把它们梳理整编成册,于1911年出版《约翰生博士与范妮Ÿ伯尼:达布莱太太作品里的约翰生爱好者》(Dr. Johnson & Fanny Burney: being Johnsonian passages from the works of Mme Darblay, Ed by Chauncy Brewster Tinker,1911, 全书252页)。

这部“日志”里涉及几个方面。

(一)范妮见约翰生的最初印象

范妮与约翰生交往的故事,总是约翰生迷最关心的。范妮与约翰生博士的“日志”,是从1778年她出版小说《伊芙琳娜》后的3月28日开始的。在这封“写给父亲”以及后来更多是在向她妹妹苏姗(Susan)的叙述里,范妮为我们记录了她第一次见到约翰生的最初印象。

 日志里写道,她到思罗尔夫妇家,见到“活泼好客”“不自大也不书生气”的夫人,还见到她不知道是用“害羞”还是“拘谨”来去描写主人家夫人的一个12岁小姑娘。正当大家听范妮的妹妹等人二重奏的演奏时,有人说约翰生博士来了:

“他确实不怎么好看,个子高,体型大,背很驼。他口总是一张一开,就像嘴里嚼着什么东西。他有很奇特的动作,转动他的手指,全身抖动,脚也在动来动去,无一刻安宁。总之,整个人在摇摆晃动。”他“耳背”,耳朵贴到琴上,似乎也听不到什么。他进入家庭室内的图书馆,拿起书很快就专注于书本,读下去,不顾其他。他似乎是屋里“最安静的人”。不怎么说话,可一开口,“很有煽动性,让大家都很愿意听他谈话。”他“不仅熟悉各种话题,而且谈锋机智”。

 这里有约翰生的神韵:伴随他终生的哮喘病、他时年六十八岁的老病缠身的外貌、嗜好读书及谈话吸引人的个性,这些特点在范妮素描笔下得到生动展现。

 在五十个有日期可考的并非严格按天记录的“日志”里,范妮记下这长达六年认识约翰生的印象和谈话。地点大都发生在思罗尔夫人城郊外家斯特里瑟姆(Streatham)。这个家,从伦敦城到那,一路“尘土飞扬”,路并不好走。

(二)关于范妮作品的评价

这因与范妮作者本人直接有关,也是记得最具体详细的部分。原因大概是初出茅庐,需要大师鼓励指点,也就恭敬实录。这些大师中自然有约翰生。

 在很多场合下,约翰生表示喜欢范妮的作品,并为其辩护。约翰生说,我敬佩范妮,因为“她的观察,她的敏锐,她的幽默,她的认识,她的表达方式,她所有的写作天才”;“伊芙琳娜”(简称《伊》)是个个性鲜明“令人着迷”的人物。他喜欢《伊》里雪山(“Snow-hill”)场景,赞扬斯密斯先生(Mr Smith),因为“好男人的不成功,从未被如此更好地刻划出来。”他认为,在哥德斯密斯之后,他最喜欢的文学家就是“小范妮”了。

 比较哥德斯密斯的《威克菲尔德德牧师》(The Vicar 0f Wakefield,1766),约翰生认为,他没有她《伊》的真实生活,很不自然,仅是想象的结果。对生活与书,约翰生更关注书里有无生活,如他提到麦克贝姆(Mr Macbeam)熟知一切,就是“不知生活”。这范妮小说里有“生活、方式和个性的画面”,为约翰生最击赏。约翰生还说,写诗可以无经验,而写小说不能没有生活,因此,蒲柏的诗歌不如范妮的小说。

约翰生借书议论,表达不喜欢苏格兰人的情绪。如约翰生希望《伊》书中的年轻人布兰顿(Branghton),把苏格兰人麦卡特尼(Macartney)这条“狗”送进牢狱。那些约翰生赞范妮的“颂词”,范妮记下说让大家见到都“陶醉”。 

 范妮的另一本小说《塞西利亚》也得到好评。约翰生最喜欢书里奥尓巴尼(Albany)这位“愚顽”“自责”的形象,可惜范妮没有说明,也许根本不用明说,大家都清楚这个人物原型就是约翰生本人。对有人建议把范妮名字刻在木头上,约翰生说他要“刻在心里”。他还说,有“塞西利亚”在身边,谁还会生病呢。真是流露出喜欢没有虚伪的真情感,如同约翰生说过,无人在美食前面会成伪君子一样真性情。

“日志”还记载其他一些大师文豪对范妮作品的喜爱。伯克说他三天才读完,不相信吉本能一天就看过。雷诺告诉范妮,蒙塔古女士(Mrs Montagu)读过三遍。有天,画家雷诺坚持要用自己的马车送小姐回家,遭拒绝后,自嘲说自己太老了。

 范妮写别人,同时也写自己的情绪反映。开始她在听这些文学大师们谈自己作品的时候,有时有些害羞,有时有些害怕,出于想听又不敢听的状态。这些少女羞涩神态,她表达得很细腻。如听到一个人对自己小说名字人物不感兴趣时,她用不停“吃饼干”并“吞饼干”来掩饰自己的欲罢听下去而不能的不安状态。

(三)范妮与约翰生之间的情谊

范妮与约翰生关系可说是像“爷孙女”的关系,尽管范妮喜欢他“哲学家”而非“祖父”形象。 范妮不掩饰自己很乐意听约翰生“谈话”。私下里,约翰生给她讲过那些女人居家琐事,如故事说有几个太太,借住在约翰生的租房里,她们常互为敌意吵架但又未达到完全分开的程度。观察人事微妙微俏。她对约翰生说的话常自诩“笑死”,“没想到这位既伟大又威严的文学大家变得这么滑稽幽默。”

 女性青春萌动,处处敏感。她写,约翰生见面谈话后总是想留住她,看她如同看“囚犯”。好奇守住不放手,一个“囚犯”不雅用词,谁说表达不了多少亲昵的理智与情感。范妮要走,他会说,“小范妮,你真要走吗,能不能多坐会呀”。

 范妮总是提到约翰生对她非常热情友好。据思罗尔夫人说法,他批评其他人简直要他们的命,可总是呵护范妮。见面时,约翰生常拉着我的手,亲吻我。我们俩人“面对面”,“在窗前坐下”聊天。他对我谈赫布里斯,希望我去访问苏格兰。要带我去看伦敦文人群居的格拉伯街(Grub Street)。亲密时,两人坐在一张只能一个人坐的沙发上。我们三人在一起(包括思罗尔),有最甜美的“三重唱”。

  爷孙女之间的“亲情”“脾气”也有生动记录。在最初见面,约翰生与范妮开了个玩笑。思罗尔夫人问范妮要吃什么,范妮说不吃。约翰生却插话说,夫人,她常夜宵。要吃一两个鸡蛋、几片肉片或一块咸肉(Rasher)。我想,有一块咸肉就会让她满意。第二天,夫人向约翰生问好。约翰生说,“感觉不好,一夜未睡,辗转不安,总想范妮小姐。也许我冒犯她了,也许她在生气。我只见过她一面,我就跟她谈咸肉!你会不会生气?”约翰生继续说,“我尽力找理由解释,因为睡不着,我起来,去找有权威的话。夫人,我发现,德莱登在他的序言用过,他说,‘从煤堆里抢起一块家里的咸肉’。夫人,你不要怪我,我说这个怪事,可决没有伤害人的意图。”约翰生的情绪化后的“认真”溢于言表。

 范妮有时对约翰生见她面都不理睬她的行为,有些妒嫉心,生气,而不知这是他高度近视的原因。有时闹小脾气。一位作者赫德斯佛先生(Mr Huddisford)写小册子称范妮“小个子”。范妮父亲看后也不满意。范妮怪罪约翰生,因为他最早称她“小范妮”。约翰生率性反驳,“真是无聊,你的书大家都在议论,你怎么知道你的读者不会去议论猜想这位作者的高矮呢。为什么要怪罪我呀。”当然,这个一时“生气”,她很快就被约翰生领到室内图书馆,坐在约翰生和思罗尔夫人中间而缓和平息下来。如果说,早期范妮倾注于更多记录约翰生的热心关爱,后期则是约翰生的怀念思念。约翰生希望范妮常来见他,常说,“小妞(Little Baggage),为什么不来看我”。

  约翰生对范妮的婚姻事也很关心,给予建议。有一次,思罗尔夫人叫了两位她认识的年轻人到家里与范妮相亲见面。约翰生表明他有这方面经验,如同其散文《漫步者》那样劝人谨慎。他说,一次见面不行,“要更多了解他,了解他的关系,他的娱乐,他的工作,他的为人个性,他的熟友同伴。”问起在“有钱”与“有财”人中挑选,约翰生说,他不愿意看到范妮娶一个没钱的人会比一个有钱的人生活好。其理由是,“夫人,这个世界本身对人类的行为有合理的判断。因此,当富人与一个没钱女子结婚时,他会更重视女孩自身价值而不是她所拥有的同样财富,以便表明,他娶的女人值得大家尊重和敬佩。否则,这个女孩也不该成为他的选择。”(The world, madam, has a reasonable claim upon all mankind to account for their conduct; therefore, if with his great wealth he marries a woman who has but little, he will be more attentive to display her merit than if she was equally rich, -- - in order to show that the woman he has chosen de- serves from the world all the respect and admiration it can bestow, or that else she would not have been his choice.)约翰生对范妮的喜爱,毫不掩饰,以致范妮说,“如果有人谴责他爱我,我想他不会为此去作什么辩解。”

 约翰生给她文学写作指导。他赞扬她信写得好,建议她以他们常聚会的这个斯特里瑟姆郊外别墅为题写个闹剧。关于如何写喜剧问题,墨非先生有规则,约翰生说他自己没有。他说,世上有三类评委,一是不知道规则的,他们的评判来自自然和感觉;二是知道并用规则来判断的;三是知道规则又超越规则的人。他说,范妮所能让人满意的应是这第三类评委。

从“日志”中,人们知道约翰生有过一段时间辅导范妮和思罗尔夫人学习拉丁文。范妮有时讨厌这个学习,因为占去了她写信写日志的时间。

范妮显然爱读约翰生的任何书,尽管她没有太多的直接议论评价。其中有个评语,她认为约翰生戏剧《艾琳》(Irene)“不是好剧本却是好诗歌”。

 鲍斯威尔在《约翰生传》里一再强调约翰生的“顺从”社会秩序思想,在范妮的日志里也有记录,如他说“顺从对于保持秩序和礼节总是有必要的。(Subordination is always necessary to the preservation of order and decorum.)约翰生重视生活细节。范妮的“日志”说,尽管他近视,对女性的服装打扮却很敏感。约翰生曾告诉范妮,在他的叮嘱下,范妮的后妈也注意起每天服饰的穿着变化。

(四)约翰生与思罗尔夫人

约翰生与思罗尔夫人之间密切的“父女”关系,在“日志”中有很多具体表现。他们之间挑逗开玩笑,无所不谈。思罗尔夫人总是“谈话”的发起者或干预者,甚至裁判者。这方面的逸事从“日志”里挑选出来是完全可以编辑成书的。他对夫人尊重,夫人对他敬佩,两人融洽无间,尤其表现在范妮早期所见他们言行的那些接触描写中。

  从“日志”上,人们也能看到约翰生扳起面孔严肃对待夫人的样子。如说到雷诺画家要出五十英镑,去了解谁是《伊》这部书的匿名作者,约翰生知道思罗尔夫人想瞒骗一下,与雷诺开个玩笑时,他表现出一脸不高兴,神情很“庄严”,不喜欢夫人“说假话”。这种急性和藏不住自己意见的表现,还体现在他与菲利普先生(Sir  Phillip)的争执。他们谈论国会“议案”,起初约翰生赞同,当发现菲利普先生越来越表达他自由共和国的主张见解后,约翰生很生气,马上变脸,转变态度,表示强烈反对,不让一步。

 思罗尔夫人作为范妮“教母”(Godmother),约翰生把她们俩作为大小“女人”,而范妮处处感受到一“父”一“母”的宠爱亲切,这三人三角关系在“日志”中多有自然的叙述流露,如前述她他们非常关心“女儿”的婚姻大事。             

 人们从“日志”知道,在约翰生生命的最后几年,他并无约束和抑制自己“爱胜利和占优越的热情”,如他与佩皮斯(Mr Pepys)争论什么是“智慧”的诗歌;当然,他的固执已见,也开始被人疏远。如有两次没被邀请去参加聚会,显然出于人们对他“尊重和害怕”的原因。他在同伴中是头“老狮子”。如对不满其在《诗人传》给一个伯爵诗人写的传(指《利特尓顿评传》Life of Lord Lyttelton),约翰生对佩皮斯先生大为“发火”,此时范妮说她自己真怕任何一方会提到自己的名字; 若知道有约翰生在场时,塞尓温先生(Mr Selwyn)不敢来;有人议论他是“瞎子”,梅特卡夫先生(Mr Metcalf)说约翰生连熟人都认不出。这里范妮给予解释和辩护,说她见他第一印象,感觉约翰生连女人头上发式都能分清。这个细节被鲍斯威尔用到其《传》里。确实,他高度近视,即使很熟悉的思罗尔夫人有时也要走到鼻跟前,才被他认出来。范妮急于辩护,把最初所写印象都忘了:“他近视得要命,祖雷尓夫人伸出手来之前他几乎不认识她”。(引译文见梁实秋《英国文学史》,第809页,祖雷尓即另译名思罗尔夫人)

尽管如此,此时喜欢老态龙钟约翰生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人们依然敬佩他,向他聚拢,向他致敬,如格雷夫先生(Mr Graves)说愿给约翰生“输血”“擦皮鞋”,“给他睡觉的地方”。(I wish I could give him my night’s sleep)年轻人怀德汉姆(Mr Wyndham)虽与约翰生的政治观念不同,却很敬佩约翰生。为照顾他,用自己的马车把约翰生从其家乡接回到伦敦。他遗憾自己不能如同仆人那样多陪约翰生度过最后岁月。

(五)范妮最后的约翰生印象

   “日志”记录下范妮在约翰生最后日子的印象。这是“日志”极具文献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写《约翰生传》的鲍斯威尔此时根本不在伦敦。

 1783年6月19日,凌晨,约翰生“中风”,不能说话,病很重;10月,威廉姆太太(Mrs Williams)死后,范妮觉得自己还是同过去一个人那样去看访约翰生,已不方便。她早上去见约翰生,陪他吃早饭约两个小时。

1783年10月30日,陪患肺水肿的约翰生到半夜。约翰生告诉她,他不会因谈可怕的病而恐惧。范妮既感觉到他害怕死亡,也感到他意志坚强。她深深为之感动,希望他快快恢复健康;

1784年,1月6日下午和4月19日晚上,到家里见他。11月28日,父亲办事,途中把她送到博尓特院(Bolt Court)见约翰生。范妮认为,这是几个月以来与他在一起的一次长谈。为此感到“很满意”。约翰生告诉她,他想试一下离开城郊到外地休息,这可能对他恢复身体有好处。约翰生说,他的夫人临死前搬到其他地方睡。不久后又开始抱怨那地方楼梯口不好使,墙上很多地方墙皮脱落。房东对她说,这些是抬这里死人棺材时碰掉的。当范妮为这内心隐私痛苦的故事,感到有些“震惊”时,他只是笑笑地说,一个人“为健康而找其他寄宿地”,确实比我们仅仅是谈论这个故事还要荒谬。这里似乎暗示,约翰生不得不离开长期占用思罗尔夫人的别墅,找其他地方安息,所以在谈到夫人的女儿昨天来看望他后,范妮鼓足勇气问,“先生,你曾接到她母亲的信吗?”“没有。”约翰生回答,“我也没有写给她。我要让她从我心里消失。如果我见到她的任何一封信,我会马上烧掉。我要烧掉我能找到的。我决不再提到她。我希望再也听不到她。我说,我要她从我心中完全消失。”范妮听后没作任何评语,如实照录,接下来还记载其他的话题。这段话被研究者经常引用,作为约翰生与思罗尔夫人关系非一般的事实证据。(见笔者《情谊有别》一文对此话的分析)

 早在1782年,思罗尔夫人就与范妮谈过她的爱情私事。范妮也只是点到为止,后人并不知道她们之间究竟谈了些什么。范妮应清楚两人暧昧又不能联姻的实际状态,尤其夫人做“密友”不能做“室友”的态度。比较起来,鲍斯威尔在约翰生与思罗尔关系上有明显“护主”倾向,而更了解她们关系的范妮,却保持“语言”的中立。然而,后来范妮确实有倾向地站在思罗尔的女儿这方面,力劝其改变主意,她也因此失去思罗尔夫人的友谊。

 12月10日,早得知约翰生很想见她的消息,范妮去见约翰生。仆人弗兰克(Frank)虽说他病很重,还是让她进门上楼。楼上有斯特汉姆先生(Mr Straham)单独一人陪着约翰生。她没经许可不敢上楼见人。结果斯特汉姆先生转告她,先生病重,很高兴你来,但实在太虚弱太乏力了。他希望原谅他不能见你。这是范妮要见而见不到他的最后情景。在日志里,范妮听说,有朋友劝约翰生吃东西,他说,“越少越好”。(the less the better)。第三天,父亲带来了他的死讯。范妮对朋友说,自己整天流泪,即使现在想到也是心情难过。她要让这个现在看来“痛苦”却“无用”的事早过去。她很高兴听到,约翰生临死前说他的思想已有转变,不再害怕死亡,从死亡的黑暗恐怖里,“他感觉到了希望的光芒。”(He feels the irradiation of hope!)

范妮写下这些“日志”后,不再专门提到约翰生,只是把约翰生刻在心里而不是刻在木头上或写进书里。个中原因,也许能从她后来怎么见面和怎么对待鲍斯威尔写传的叙述里见出其理智与情感的端倪。

(六)范妮与鲍斯威尔

范妮在约翰生生前见过鲍斯威尔。“日志”里有一段记载,保利将军开始误以为鲍斯威尔是“间谍”“冒名顶替者”,开始很“恼火”,后来发现他是真“好人”,活跃快乐。这个“印象”在后来也被范妮自己证实。“日志”里有一些关于她与鲍斯威尔接触的对话场面描写。

范妮在皇家做仆人这段时间(1786-1790),起初显然没有太关心约翰生的任何事,也没上心自己的写作。有人问她,鲍斯威尔要出书。她不知道。在喝咖啡时间,国王走进室内,很直爽公正地谈论霍金的《约翰生传》。她没读过。此时,她不得不面对往事。应记得自己写下有一次约翰生“突然紧紧地抱住自己”,不加任何评论。她会想看约翰生的“信”。读了难过。场景复现,有愧再现。她认定,这些信把它们单封个别出版,比全部合集出版会更不恰当。不过,她提到约翰生给自己写过四封信,都是真心实意的。其中一封关于死亡,一封关于思罗尔夫妇失去唯一的儿子。后来她还是拿出来发表了。

 在圣Ÿ乔治教堂修缮之后,范妮记录有很多陌生人来温莎,其中有鲍斯威尔。时间在1790年,出版鲍《传》的前一年。范妮38岁。当时范妮的熟人特伯利特(Mr Turbulent)提到见过鲍斯威尔,要带他来见范妮。她开始拒绝,因为她想到这样一个靠写逸事出名的人,很少能讨人喜欢。可一想到他毕竟是“老朋友”,仅为他活跃的风趣、特异的幽默,还有着同样对自己尊敬的约翰生的热情,也应见见他。范妮请转告,祷告完后会见他。范妮是这样描写他们见面对话场景的:

在唱诗班门口,他被领来见我,“一点没变,还是老样。”他急于劝我,“为什么要呆在这里。这不好,快辞掉这份工”。我不能容忍他的快言快语,赶紧离开教堂,走开人群,怕人听到这样不忠实于皇家的言论。他陪着我,一直相劝,说不辞工,只会伤害到自己。我打岔问他,雷诺先生的情况,他说经常见面,精神很好。我问伯克的书,他说下周要出版。除他的书外,这是第一本。他说他快要出书,求我帮助。

“请我帮助?”“是的,太太,你应给我一些你挑选出来的约翰生书信”。我们见证他的言辞雄辩,我要为他添写新的光彩。人们写他庄严、伟大、沉静、学问,而我要写他“快活、可亲、愉悦”(Gay Sam,Agreeable Sam, Pleasant Sam)你能用他给你写的美丽短信帮个忙。我说我没有这些信,以此回绝他。可他仍提出上千个疑问来索取,我没有被他征服。 对鲍斯威尔说不,范妮写下这样一句话:“(我就是)对鲍斯威尔皱眉头的约翰生半身塑像”(the bust of Johnson frowning at Boswell),显然有那么一点“我范妮心胸里没有你”之意。

事情未完。接下来,我快走,他快跟。还是劝我必须辞职,他可以把他的农场给我养我。他告诉我,他的《约翰生传》要出版,拿着排印校对稿给我看。此时人群经过,大家看着我,也看着他。我只好快走,到王后住所的铁栏门前停下,不再让他跟进。他还是苦口婆心让我辞工。我问门卫能否让他进。他知道不能进,让我停下来。他要读一页手稿给我听。他读约翰生给他的信,口气很像约翰生,没有讽刺漫画的味道。

范妮说,此时她的女监工谢林伯格夫人(Mrs Schwellenberg)在窗前,有一大群人在栏杆前围观。国王和王后正从阳台出来,她赶紧抱歉,赶忙进入宫里。第二天早,范妮在教堂祈祷时又见到他。他还是那个态度并索要约翰生的“信”。范妮对他说,她不同意出版私人信,即使是这样一个有名望的人写给我的信。她要庄严地保留这些尊敬。因为这些是约翰生表明对我个人高度赞扬的稀罕信件。确实,她保留了约翰生最后写的一封体现美丽和友爱的重要信件。

1792年6月,已辞工的范妮,有天早上接受邀请,见到鲍斯威尔和一些老朋友。她开始对这邀请并不乐意。她说,鲍斯威尔就像被雇来表演约翰生的。他似乎在意我在这之前对他说过的话,“如果他要是荒谬地讥讽(Caricature)约翰生,我马上就离开。”鲍斯威尔的模仿,有些喜剧,但不是讥讽。“他抹去了无数个我还清楚记得的姿势。”这天他可能知道我对他不满的情绪,尽力做好,对我很客气。有时还特意坐在我旁边。“他表现出伟人的每个弱点和身体虚弱特征,都总是提醒我第一次见约翰生蛮健康的状态。”对这样一些几乎应该“被禁止去表现的形象或其沉默不语状态”,被再次表现出来,范妮感到忿恨。因为她知道,“有多少热情偏见的星光,约翰生已把它们放入到记录的暗箱里。在权衡美德、权衡优秀的优势下,它们有些会沉没,有些应被永远忘记。”尽管不情愿看到他那些模仿谈话,由于鲍斯威尔的友好和谐态度,终于让范妮离开朋友聚会前,成为他的“好朋友”。

从范妮给妹妹或朋友的“日志”叙述中,我们还知道,国王喜欢读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没完没了地要她去解释。每晚国王进入王后更衣室,总要与她谈书,拖延时间。约翰生的善良仁慈一直保持在国王心中。范妮说她有些遗憾,没有尽力去为王后读这部书,而王后常装着读她挑选出来的逸事章节。确实,约翰生偶尔冒出来的那些隽智之言,有特定的场合和背景,全被鲍斯威尔活灵活现记录下来。即使从偶然的插入中表现出来,虽让读者惊奇,除认识他的人外,很难全都理解接受。范妮说自己能为皇室国王去解释和证实约翰生的杰出优秀,确实感到是种从未有过的幸福。这从一个方面,表明她对鲍斯威尔《传》的认可。

上述这些描写表明,范妮对鲍斯威尔的认识,确有前后不同的情绪变化。应该说,鲍斯威尔开始见范妮的时机不当。他迫不及待一再要求她辞工的场合,或两人在大庭广众面前的一些劝说举止表现,都会让范妮感到反感和难堪。两人当时确实心境不同,各有其情。他在书要出版的洋洋得意之中,而此时她正处于与女监工、与男朋友的矛盾之中,同时考虑皇室员工身份,要处处顾及礼节说话影响。事实上, 她后来辞职与女监工关系紧张有关。

 范妮对约翰生的尊敬景仰,让她疏远早听说靠写逸事出名的这位不速之客鲍斯威尔,如城里人把他比作拿任何小事去见报的邋遢女士(Mrs Rudd)。这位女士是约翰生生前讨厌的。由于“隐私”尤其涉及女性道德行为举止,在范妮看得很重,她不愿出丑,也不愿别人出丑。因此,尽管鲍斯威尔表明他要写光明的约翰生,她处于“尊敬”“隐私”的原因,怎么也不愿把信拿出来给鲍斯威尔。

在范妮说来,也许比鲍斯威尔知道约翰生更多晚年的具体事情,也许她感激约翰生更多,也许约翰生就应该永远保留着她第一次见面的印象,任何都是多余的描写;也许有“近乡情更怯”的心理,不堪回首任何美好失去的时光,也许有“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元稹诗)的缺憾,恨自己眼前碌碌无为,达不到大师的厚待期望,内心感激愧疚交织,这些无疑都是她后来坚决不写约翰生传的原因。比较后来她不顾事实写完美的“父亲传”,她面对那么多逸事传说的约翰生,想完美高大他也难,因而不写他而是把神圣的约翰生留在心里藏在心中,也许是她最好的选择。实际上,她还是把青春年华时最美好的约翰生老人印象在其“日志”里生动地记下来了。

在鲍《传》里,只有五处提到范妮小姐的名字,并无实际意识到她的重要。只能说他不了解“她与他”有比“他与他”更深层的情感联系。这五处地方是,1780年,在一封信里提到范妮小姐;1783年5月,见约翰生与知名作家范妮在一起喝茶,提到谈论她的《塞西利亚》,却没有详细介绍;1784年5月15日,提到约翰生昨天与范妮小姐等三个女人在一起;1784年,约翰生在信里提到与可爱的范妮有矛盾,不忘她巧妙插入信里关于节俭的看法;最后一次,鲍斯威尔举模仿约翰生文体的几位作家,同时引用范妮的文句作为例子。

尽管书里鲍斯威尔用“著名”“知名”来称呼范妮小姐,却没有真正重视她这个关系材料源。这个“疏忽”与鲍斯威尔经常不在约翰生身边,尤其晚年期间并不知道范妮与约翰生有这么一段交往谈话“日志”有关。因此,有这样的说法,国王对范妮如此少地在这部《约翰生传》书里被提到而感到失望。显然,范妮与国王“谈书”超出了书里字里行间的内容。

 在威尓特希尓教授在关于范妮、鲍斯威尔、约翰生互为联系的研究论文里,他有这样一些看法:范妮的“日志”写戏剧性的场景不逊色于鲍斯威尔的《传》,这是《传》所公认的成就;鲍斯威尔几乎独家特写约翰生与男人们的谈话,很少有与女人们谈话的记录,而范妮特写女人们的谈话,不仅仅是表现简单的对话和问问题的谈话,还注意描写整个陪伴的场面,包括思罗尔夫人在谈话中成功的调停和有效的干涉这些生动细节。由于鲍斯威尔没有读到范妮“日志”的文字,后来注释家便只好把范妮文字作为其脚注。这直接影响了后来人对范妮这些独特描写的重视和欣赏。这也是他要补充《传》写新“约翰生形象”的一个原因。

鲍斯威尔的《传》功不可没,仍然是传记的先驱者,因为“从未有人如此全面和细致地表现一个如此令人注目又趣味盎然的伟人肖像。” 威尓特希尓教授说,我们当代人不太介意的“隐私”侵权问题,这可是让范妮和她的同时代人十分烦恼且特别敏感问题。不同上述一些“情至深处已难言”的分析,他似乎更倾向于,隐私才是范妮没写约翰生传甚至她这时期的完整日志迟迟不能出版的原因。不过,从“隐私”这个角度,鲍斯威尔敢冒天下讳,也是他的《传》可以不负“先驱”称号的原因吧。

 范妮没写“约翰生传”不等于她的爱是能忘记的。1815年在法国期间,范妮为见她丈夫,有一次历经各地到处转车找路等候的艰辛过程,途中她自然想起30多年前约翰生说过的一句话,“时光难免乏味,可不会持久”(A hour, says Dr Johnson, may be tedious, but it cannot be long,一小时也许乏味,可不会太长)威尓特希尓教授说,这是他在任何其它书里都从未见到过的一段约翰生语录。当你坐下来或读或写如此多的讲演文章,这是一句可以得到安慰的话语。我也有深有同感。

参考文献

Chauncey Brewster Tinker, Dr.Johnson and Fanny Burney:being the Johnsonian passages from the works of Mme;D’arblay.Moffat, Yard and Company,1911.

John. Wiltshire, Fanny Burney,Boswell and Johnson, in The Johnson Society of Australia Inc, Papers, Volume 10, 2008, pp55-65. 

(原见《新浪博客》,5/1----27/1 / 2009  1/6/2009 小修改,25/11/2016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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