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术研讨

学术研讨

所谓“色情文学”与“情色文学”的区分是虚妄的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2-10-03 02:00:00  浏览次数:3832
分享到:
       不知从何时起,关于“色情文学”与“情色文学”的区分,竟然在文学界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先看文学翻译界,似乎“情色文学”的称谓是有根有据的。
       比如,在《阿芙洛狄特》(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版 )一书关于“作者简介”中写道:“皮埃尔 · 路易,法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象征主义唯美派作家 ……1896 年,皮埃尔 · 路易出版第一部小说《阿芙洛狄特》。这是一本曾创下 35 万册的销售纪录的畅销书,为其赢得最受欢迎的情色文学作家的声望。它被改编成戏剧、电影,迄今已被翻译成世界多种文字,不断再版,经久不衰。”
      又比如,在伊莎贝尔 · 阿连德著《阿佛洛狄特:感官回忆录》( 译林出版社 2007 年版 )中,译者对扉页上的题献是这样翻译的:
谨将这一部情色漫谈
      献给嬉戏的恋人
      以及(有何不可?)
      骇怕的男人和哀怨的女人。
      还有该书第 18 页:“数千年来,人类不断追寻新的刺激,实验过无数种可能性,这方面的追寻催生了色情文学,也带动了与洞穴绘画同龄的古老情色艺术的创生。两者之间的差距主要在于品位:某些人心目中的情色,也许换一个人眼中看出来却是色情。”
       无独有偶。“百度百科”中有专门的“情色文学”词条:“ 所谓 情色文学 ,应该是以情为主,但性的描写较多的文学作品的统称 …… 情色绝非色情 …… 情色文学 与色情文学的主要区别是:色情文学则是以激发读者的 性欲 为主;但情色文学除了描绘性行为外,通常带有其他讯息。”
       本文无意介入色情文学与情色文学这一无谓的概念之争,只是想简短地表明: 所谓“情色”,无论是作为一个词,还是作为概念,都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而所谓“情色文学”,也既是一个假词,一个虚妄之词,又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空概念、虚假概念。
      先看作为一个词的“情色”:就构词的角度说,将色情二字的字序调换,写成“情色”,其字意就完全不一样了吗?这就如同你将“爱情”写成“情爱”、将“建构”写成“构建”、将“秀逗”写成“逗秀”等等,你的意思就全然不同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按汉语的构词法,许多由两个字构成的“词”中,无论你怎么样调换顺序,其涵义是不变的。所以,“情色”并不能构成一个与色情不同的专用名词。既然是这样,咱们为什么就不能发挥一点想象力,另外再造一个词,从而把它与色情区分开来呢?
       进一步的问题还在于,“情色”能表达概念吗?如果一个词不能表达概念,那它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甚至是一个假词,一个虚妄之词。
就此而言,“色情”,是一个好词,因为它有确定的涵义,也就是说,它表达概念。暂且不管这个词在英语中的对应词是哪一个,但按《英华大词典》( 商务修订第三版 )对 pornography 的释义——春宫,春画,色情文学(电影),娼妓风俗志,我相信这二者是对应的。我也用不着去给色情下定义(因为这样的定义取决于文化背景的差异,远不可能会达成一致),只是从字面上来看,所谓色情,首先是归于人的情感、情欲这一大类;但它又不是一般的情感或情欲,而是与“色”相关的,亦即与性、性欲、肉欲相关的,或以性、性欲、肉欲为主导的情感。这样说来,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它的意图是要激活、唤起人们的性欲或肉欲,那它就是色情。
      可情色一词,你就连字面上都不好作分析。这里的“色”,既可以理解成“颜色”、“光色”之类的色(本来意义上的色),也可以看成是作为隐喻的“性欲”、“肉欲”的色(古人云:“好色”)。当情色二字并在一起时,你能意味着“情”有“颜色”吗?或者说“情”就是“性欲”(肉欲)本身吗?
       原来,我发现有人在玩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把戏。
       也许是为了给“情色”一词寻找根据,有不少人将英语中的“ Erotica ”译成“情色”(上述 《阿佛洛狄特:感官回忆录》的译法就是如此) 。似乎这样一来,就既可以将英语中的 pornography (译成“色情 [ 作品 ] ”)与 Erotica (译成“情色 [ 作品 ] )”区分开来,又可以将汉语中的“色情”与“情色”划分开来。可是在我看来,这恰好反映了某些人对 Erotica 这个词的无知。
       Erotica 源自古希腊文“ Έ ρω ς ”, 其基本的词意是指任何强烈的 欲望 。一般有两种用法:一是作为人的强烈的欲望、尤其是在 性爱 方面的情感和行为;就像我们今天所说的爱情一样,“ Έ ρω ς 总是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欲求”,总是与所欲求的那个人的美貌(性美)有关。二是特指“爱神” (Eros ,可直译为“爱诺斯” )
       既然是这样, Erotica ,在我看来,只能译成“情欲(作品)”或“爱欲(作品)”,因为它是 Erotic 的衍生词。而 Erotic ,其标准的或规范的译法是“情欲”(或“爱欲”),因为正如我在《柏拉图的〈会饮〉与“柏拉图式的爱情”》( 载《中华读书报》 2008 1 2 1 23 ) 一文中指出的那样, 柏拉图 《会饮》( Plato’s “Symposium” )的主题就是 Erotic (“爱欲”);进而《会饮》还把爱欲分为“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不过,哪怕是“身体爱欲”,都不能直接还原到或归结为 sex (性)。这是因为,按布鲁姆在《爱的阶梯》中对《会饮》的义疏:“希腊词汇中没有‘性’( sex )的概念,这个 19 世纪晚期的发明,是对科学徒劳而又懦弱的模仿。关于身体吸引的言辞,总是要么和‘爱若斯’神 (Eros) 有关,要么和阿佛洛狄忒女神 (Aphrodite) 有关。” (《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 2003 年版)
        因此,我诚挚地建议:与其将 Erotica 译成“情色”,不如译成“情欲”;与其把“色情文学”与“情色文学”区分开来,不如将“色情文学”与“情欲文学”区分开来,岂不美哉!
        我的结论是:所谓“色情文学”与“情色文学”的区分,可以休矣!
原创作品,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评论专区

Yudha2014-11-20发表
Thanks for sharing. What a pslaeure to read!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