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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去領事館要注意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0-02-10 02:00:00  浏览次数: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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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扑蟬﹐黃雀在後。結婚要想到可能會離婚﹐交朋友要想到朋友也有靠不住或以怨報德的時候﹐干革命做事業要想到可能有人會叛變和挖牆角﹐這樣去想就留有了迴旋的余地﹐在發生變故時就不至于亂了陣腳﹑不知所措。
 
這些年來祖國面貌日新月異﹐中外經濟文化交流日趨密切﹐旅居海外的同胞和祖國大使館﹑領事館之間的聯係很自然地頻繁起來了﹐這是很好的事情。最近中國駐悉尼領事館一等秘書陳用林以“支持法輪功害怕回國遭迫害”為名﹐實施了叛逃﹐並向澳大利亞政府誣告了中國派遣在澳間諜一千人﹐其背景就是這個好形勢﹐不然的話﹐他為什么不說十個人﹑一百個人﹐而說一千之眾呢﹖除此之外﹐可能是他把經常進出大使館﹑領事館的眾多同胞也算在間諜黑名單中了﹐那可就連累和冤枉許多人了。
 
情報工作﹐各國有之﹐凡大使館﹑領事館均兼有情報之功能﹐這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然而﹐情報工作卻有野蠻與文明之分﹐恐怖與人道之分﹐陰謀詭計與光明正大之分。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中共的情報工作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國民黨的白色恐怖中為了求生存而逐步發展起來的﹐歷來以和平與自衛為目的和手段﹐其主要特點是對“敵方”公開披露的資訊作科學精確的分析﹐而極少派遣特務和間諜﹐即使派了特務和間諜﹐也根本區別于那些綁票﹑暗殺﹑爆炸和重金利誘等恐怖活動。在革命低潮的三十年代﹐大詩人柳亞子曾經建議中共去暗殺蔣介石﹐周恩來就對他說﹕我們的革命是講求文明的﹐與恐怖主義是格格不入的。中國共產黨的情報工作文明在世界上是少見的﹐而國民黨野蠻的暗殺手段卻是臭名昭著的。這應該是一種常識。陳用林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故意渲染所謂的“中共間諜恐怖”﹐實在是一種貧於常識的卑鄙小人行為。
 
有一位讀者在報上質問陳用林﹕中澳是和平友好的兩國﹐中國有何必要派這麼多間諜潛入澳大利亞呢﹖間諜組織是單線聯係的﹐成員彼此之間並不知情﹐你怎麼可能知道一千個間諜的名單呢﹖除非你是間諜頭子。這麼一問﹐陳用林就啞口無言﹑無地自容了。他要求澳大利亞政府給予政治庇護﹐可能因其明顯的不誠實和不可信﹐澳大利亞政府起初就拒絕了他的要求﹐於是他很擔心兩國政客相勾結將他“捉拿歸案”﹐並對媒體說他回去會被中國政府判處死刑。說判他死刑﹐那是矇老外。當然他如若回國﹐一輩子都不會有什麼指望了﹐我還是希望他能留在澳洲以度過余生。最近澳大利亞政府到底給了他全家永居簽証﹐我恭喜他了。但是留在澳洲你就可以睡個安穩覺了嗎﹖不見得。若讓一些華人同胞在街上認出你來﹐我擔心他們會往你身上吐口水﹗更要命的是﹐你會為自己的變節叛逃而對祖國負罪負債﹐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至少難以理直氣壯﹐而且說不准常常會被惡夢所驚醒﹐落得個自己嚇唬自己的結局。
 
一個人想改變一下自己的生活環境﹐或者躲避一下對自己不利的風險﹐這是一種人之常情和與生俱來的權利﹐但是個人權利的運用不能傷害別人﹐尤其不能傷害國家和民族。陳用林的叛逃可是以泄露所謂的“中共機密”和出賣同志為見面禮和交換條件。他說中國有一千個間諜在澳洲﹐雖然可信度很低﹐但是已經對中國國家和中國移民的形像造成了損害﹐而且可能更大的麻煩還在後頭。
 
這事對那些經常與大使館﹑領事館打交道的同胞也是提了個醒。駐外大使館﹑領事館是祖國的代表﹐是異國他鄉最可親近的人﹐但在中外經濟文化頻繁交流的情況下﹐那裡也是利益紛爭之地﹐某些像陳用林這樣素質較差的外交官可能會利用移民同胞的弱點進行欺騙和訛詐﹐拖你下水﹐逼你就範﹐達不到目的就把你誣陷或出賣了。因此﹐以後去大使館或領事館要多注點意。
 
陳用林這類卑鄙拙劣之人的出現說明了中國在外交官的培養和使用上有問題。中國雖然在經濟上逐步繁榮富強起來了﹐但是人的素質沒有跟進趕上﹐人材的培養﹑運用和選拔還沒有達到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漏洞很多﹐走後門﹑造假和裙帶關係的現像仍然非常嚴重。陳用林﹑郝鳳軍們的產生便是根源于此的。今天出了個陳用林﹐以後還會有的。每次的外交官變節叛逃﹐每次的貪官畏罪潛逃﹐每次的不同政見者的不知廉恥﹐都使國人和華僑臉上無光﹐我們在憤怒之余﹐也只好做啞巴吃下這些黃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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