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恭祝澳洲國運昌隆
二零一零年元月、是我在新鄉歡欣鼓舞的迎接第三十個國慶,歲月何期匆匆,遙想1979年在寒冷的三月初秋、抵達這塊寧靜美好的地方,當時根本不知道蒞臨前兩個月是澳洲國慶。
接下來的幾年,這個心中所謂「異鄉」的國慶;無非是公共假期,能多一天在家與兒女共度,和在電視上看到市中心的遊行而已。反而每年十月,都高高興興的參予雙十節的酒會,為中華民國的生日舉杯祝頌。
宣誓入籍後,心甘情願成為澳洲公民,才開始沉思。這個自己千辛萬苦冒死逃亡選擇棲身的新鄉,若非當時澳洲政府及人民的人道收容;要靠我們從小熱愛的中國與中華民國前往難民營解救,勢必淪落難民營而不得超生。
海外愛國華僑或華人無非是兩岸利用的棋子,一旦像我們印支三邦華僑被排擠被屠殺被驅趕下海,大難不死者、如我們到了東南亞難民營;中國與臺灣別說前來收容、兩岸外交官連影子也不見,前來慰問者、到來分發糧食者都是西方國家和聯合國代表。
當時淪落在東南亞各國難民營的印支近百萬華僑難民,日盼夜望苦苦等着「祖國」大發慈悲,前來救苦救難,將我們接回家鄉?殘酷事實是我們這大批「愛國華僑」一旦變成「難民」,在國家領導者眼中,已再沒有利有價值啦,才不管我們死活呢!
怪就怪在近百萬印支華僑分散到美、加、英、法、澳等西方國家,轉變身份後;「祖國」兩岸的外交官老爺們又爭相伸出熱情如火之手,大做特做統戰工作。
每年兩岸十月慶典,澳洲各地華社紛紛舉行各類型式的酒宴,盡歡盡情的表達對「祖國」生日的祝賀。而對居留地、從沒有正視,更別說慶祝啦。
十餘年前幾經思量,我開始撰文大聲疾呼,身為「澳洲公民」的華裔,在大事為兩岸十月慶典爭辦活動時,理應為元月的國慶祝賀。既然宣誓入籍,成為澳洲公民,我們起碼要對得起自己的誓言啊!豈能本末倒置,年年大搞十月慶典而對居留國國慶置若罔聞?
於是每年國慶前必定發表類似雜文,一直呼籲了六、七年後;直到「維省印支華人社團聯合會」成立不久,某次會議時鄭毅中會長提議案,說明應支持「醉詩」先生的文章觀點,聯合會應舉辦慶祝澳洲國慶晚會。(我的雜文用“醉詩”為筆名。)
從那年開始,該聯合會每年必於元月舉辦國慶聯歡,廣邀聯邦、州、市各級政要出席;接着各州不少華裔社團也開始了辦慶祝澳洲國慶活動。身為作家,盡言責是作家本份;見到華社回應拙作正確建議,絕無居功之意。難免心中竊喜,故而道出這段往事,算是報答澳大利亞對我一家的恩情。
不論我們從那個地方來、也不論是什麼原因而來?若入籍成為澳洲公民,這個國家就是我們及後代兒孫的新鄉,日久自然成為故鄉了。要融入主流社會,成為真正的公民,元月的國慶,就是我們國家的生日,是我們應該慶祝的國慶啊。
以歡欣鼓舞的心情迎接定居新鄉的第三十個國慶;衷心祝頌澳洲國運昌隆,風調雨順,人民安居樂業,幸福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