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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祖国幸福美滋滋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2-04-05 02:00:00  浏览次数: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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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幸福?一万个人就会有一万个答案,原来因为幸福是个人的一种感受,恰如著名演员范伟先生所说的那个著名段子:“幸福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儿了,你就比我幸福。”
       有一种说法认为:“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与别人怎样说无关,重要的是自己心中充满快乐的阳光,也就是说,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在别人眼中,幸福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应该是愉快的,使人心情舒畅、甜蜜快乐。”说得不错,强调了个人的价值判断,捍卫了人的自由权利,不然的话,有人就会以“帮助你幸福”的名义去干涉你的自由幸福的生活。然而,假如你满足于自己所过的没有做人尊严的生活,却不允许旁人批评指正,行吗?难道幸福就只有主观上的感觉而没有一个客观上的评判标准吗?幸福感虽然很个人,但它毕竟是一种事实判断,又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不能脱离生活真实和价值标准而去胡编乱造的。
      于是,“幸福感指数”便应运而生了。所谓“幸福()指数”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指标数值的简称。美国经济学家P. 萨缪尔森提出了一个幸福方程式:效用(分子)除以欲望(分母)=幸福指数。他所谓的“欲望”分为五个层次,即:基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他所谓的“效用”是指消费物品所得到的满足感。这种方程式的优点是把幸福感细化和量化,但缺点是太物化了,把幸福问题当作物质的再分配问题而忽视了微观精神上的价值。若照此计算,物质生活水平高的幸福指数就一定高,物质生活水平低的幸福指数就一定低,这当然是不符合生活真实和科学道理的。
        英国“新经济基金”组织近日公布了2009年度<幸福星球报告>排名,衡量标准是根据各地公民的预期寿命、对生活的满意度计算,但也考虑各地人均资源消耗量。部分排名如下:第一名哥斯达黎加(76.1),第二名多米尼加(71.8),第三名越南(66.5),第二十名中国内地(57.1),第四十九名新加坡(48.2),第六十八名韩国(44.4),第七十五名日本(43.3),第八十四名中国香港(41.6),第一百零八名俄罗斯(34.5),第一百一十四名美国(30.7),第一百四十三名(位列榜尾)津巴布韦(16)。从这种计算方法和排名可见,物质消耗越多环境污染就越严重,幸福指数就越低,说明了幸福并不为富贵所垄断,这是正确的;但把发达国家都说成是污染严重的国家,反倒不如中小型发展中国家幸福,这也欠公正。
        任何的幸福指数的计算方法都有其可取的一面,也都有其不足的一面,只能说某种方法适合的方面较多些或较少些,绝对的适合和绝对的不适合都是不存在的。最近,经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其三十四个成员国的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健康、犯罪、教育、住房、政府管理、居民财务、环境、物价等11个指标,结果澳大利亚的幸福指数最高,其次是加拿大、瑞典,均属于最适宜人生活的国家。这种客观评价和澳大利亚多数公民的主观感觉比较吻合,所以这种幸福指数应是比较科学和正确的。
        作为华人移民,我们为自己能够居住在澳大利亚而感到幸福,若是加上对自己的祖籍国中国的自豪感,我们的幸福指数就会更高。人不能没有祖国。心系祖国是一种高层次的爱,这种爱酿出的蜜就是最大的幸福感。当你的心路历程与祖国的发展进步合拍与同步时,你就会感到人生有如顺水推舟般的畅快,反之,你就会感到人生有如逆水行舟般的沮丧和泄气。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繁荣昌盛对澳大利亚的经济发展贡献如此之大,身为华人移民我们能不扬眉吐气吗?能不昂首挺胸吗?能不感到幸福美滋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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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2014-11-20发表
理解与尊重林先生的感覺,我有一位好朋友比你更甚,但不妨礙我們做好友,因為這種感情起碼是真誠而發乎內心的。像澳洲和新西蘭這类的民主社會允許個人有選擇的自由。 我只是希望自已的同胞在祖籍國也享有同樣的自由,到那時就可以不僅是個人心中幸福美滋滋,而是全中國人民都幸福美滋滋了,老蛙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幸福美滋滋!不知林兄意下如何?
幸福来源2014-11-20发表
《北京日报》:总书记不能凌驾中央 “总书记”虽是中 共 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 共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因此,“总书记”并非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最高机构。 ——3月31日,《北京日报》“迎接十八大文萃”专栏开篇之作 “总书记”即“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简称,是中国 共 产 党 中央委员会的负责人,也称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从党的组织制度发展史来看,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并非一开始就称“总书记”,而且,“总书记”也并非党的最高领导人的专称。“总书记”最终确立为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 ●陈独秀是“一大”到“五大”时期的党内最高领导人,但他在“一大”上被选举担任最高领导人时的职务并不是“总书记” 在党的早期历史上,陈独秀无疑是第一位党内最高领导人,而且是“一大”到“五大”时期的党内最高领导人。但是,对于他的领导职务的具体称谓,一般人并不十分清楚。长期以来比较笼统和流行的说法是:陈独秀是“一大”选出的首位“总书记”;陈独秀是“一大”到“五大”的五任“总书记”。实际上,这些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在陈独秀担任党内最高领导人的六年中,随着中央领导机构的变化,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称谓也发生了多次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1921年7月“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党员50多名,鉴于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所以会议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局书记”。 1922年7月“二大”时,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并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3年7月“三大”仍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选出五人组成中央局,中央局决定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出现把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称为 “总书记”。“四大”党章对“总书记”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或各级书记分掌党务”;“中央及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与支部干事会,由总书记或各级书记随时召集之”。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总书记”的职责就是总理全国党务和召集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1927年4月召开的“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央委员会,并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27年6月以后,由于“大革命”遭受严重挫折,党内绝大多数同志对陈独秀的领导越来越不满。7月12日,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陈独秀从此离开中 共 中央最高领导岗位。随后在汉口召开的“八七会议”上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其中规定:在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前,由中央临时政治局执行中央委员会的一切职权。会议选出中 共 中央临时政治局。1927年8月9日,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由此,瞿秋白成为中央临时政治局的主要负责人(在一些著作中也有把瞿秋白称为“总书记”的说法。但是,至今没有发现有关会议档案资料证明“八七会议”设立“总书记”职务,故称瞿秋白为“总书记”,实际上是一种习惯称谓)。 ●从“六大”以后到“七大”期间,党内最高领导人发生了多次变化;“主席”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 1928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会上,工人出身的向忠发被选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由此,党的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主席”这个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实际上,向忠发没有能够起到党内最高领导人应有的作用,实际主持和负责中央工作的另有他人。此后至“七大”,中央领导机构和党内最高领导人发生了许多变化,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次: 第一次是1931年6月向忠发被捕后,中 共 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人受到极大威胁,9月间,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提议,在上海成立了由博古(秦邦宪)、张闻天(洛甫)、康生、陈云、卢福坦(后叛变)、李竹声(后叛变)六人组成的临时中央政治局,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三人任中央常委,“博古负总的责任”。 第二次是1934年1月临时中央召开中 共 六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为书记处书记,“博古仍为中央主要领导人”。但是,关于博古的职务,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博古从这次会议开始担任的是“中央总书记”。 第三次是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 泽 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此后,在红军转战途中,“根据毛 泽 东的提议,决定由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张闻天的职务问题,近年来有学者列举出大量的资料证明:遵义会议后张闻天代替博古担任的是党中央“总书记”。 第四次是1938年9月中 共 六届六中全会。1938年6月,中 共 中央决定王稼祥回国。7月初,王稼祥回国前,季米特洛夫在接见他和任弼时时明确表示:“在中 共 中央内部应支持毛 泽 东的领导地位。王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不应争当领袖。”在9月14日至27日召开的中 共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稼祥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季米特洛夫的意见:在中 共 中央领导机关中,要以毛 泽 东为核心解决统一领导问题,中央领导机关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会议决定由毛 泽 东代表中央向全会作政治报告。9月29日召开了被毛 泽 东称为“决定中国之命运”的总 共六届六中全会。会上,毛 泽 东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会议批准了以毛 泽 东为核心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 第五次是1943年3月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毛 泽 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毛 泽 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1945年4月至6月召开的“七大”,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在七届一中全会上,毛 泽 东被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自此以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央委员会主席”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都由毛 泽 东担任。 ●“十二大”党章关于中央组织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决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 1976年9月毛 泽 东去世后,党内最高领导职务又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1977年8月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选举胡耀邦担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这样,在一个短时期内就出现了“总书记”和“主席”并存而且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 1982年9月“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关于中央组织制度有一个重要变化,即: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关于为何出现这个变化的问题,1982年9月13日胡乔木就此回答新华社记者时指出:“总书记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之一,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召集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很明显,召集和主持的作用是不一样的。这样,个人过分集权和个人专断的现象就很难再发生。主席制度和总书记制度如果同时存在,在国内外实践的结果表明,往往或者总书记有名无实,或者主席有名无实。因此,同时实行这两种制度是没有必要的;当主席和总书记由一人兼任时,这样就更没有理由了。”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至此,“总书记”作为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正式确立起来,这一制度延续至今,并不断完善。 ●我党一直重视强调和实行集体领导;“总书记”虽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从以上我党组织架构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可以看出,我党实行的“总书记”制度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这里特别强调和说明以下几点: 其一,从历史上看,党的最高领导人基本上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而且多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紧密相关。特别是在党的早期历史上,党内最高领导人都由大会直接选举或决定,陈独秀就是这种情况。当然,在一段历史时期内也出现过党内最高领导人的产生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大的情况,如瞿秋白、博古、张闻天就是如此。此后,随着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和组织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总书记”最终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并都须经过选举产生。对此,党章明确规定: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其二,1956年9月召开的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毛 泽 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这样就出现了“主席”与“总书记”并存的状况(后来又曾出现过这种状况),但这时的“总书记”并不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事实上,八届一中全会设立“总书记”是根据毛 泽 东的提议决定的。毛 泽 东说:“中国的秘书长就相当于外国的总书记。他建议由邓小平担任总书记,说秘书长改当总书记,就是中国话变成外国话。”因此,邓小平担任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实际上相当于过去党内的“中央秘书长”,负责处理中央的日常工作。 其三,“总书记”虽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我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一直重视强调和实行集体领导。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因此,“总书记”并非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最高机构。从 “十二大”起的历次党章都对“总书记”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即“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在党的历史上,由于毛 泽 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历史地位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因此在他担任党内最高领导人期间,一度出现了个人过分集权、个人专断和个人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状况,产生了个人崇拜的不良风气,给党内民主带来严重的影响和危害。鉴于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从“十二大”以后历次党章中都写明:“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本文作者汪云生,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黃平2014-11-20发表
吾亦心係祖國,卻沉重不振----貪富差別之大舉世無雙,表面的繁榮卻是以農民工血汗和犧牲后幾代資源和嚴重污染土地換來的,人民喪失了基本的自由表迖權利和選舉權利
读者2014-11-20发表
我的一位文友传来一文,其中一段给”左派“的实在嘴脸有很实在的揭示:大约是90年的一天下午,我们低温教研室党支部过组织生活。经历过六四屠杀,革命理想彻底幻灭,没有人再把共产党的组织生活当回事儿。大 家来了主要就是聊天儿,发发议论。戴远东老师当时是副系主任,说起国家教委副主任滕藤的两件事。 86年底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反对官方指定候选人的人大代表“选举”,引发全国学潮,导致“反自由化”不力 的胡耀邦下台。之后“纵容自由化”的科大校长管惟炎,副校长方励之被解职。国家教委当时正是李鹏当主任,派了教委副主任滕藤去科大当校长,就是行镇压之权的奴隶总管。当时反自由化,反美反西方的寒流铺天盖地。教委 一直是巍然不动的左派堡垒,改革开放十年,春风不度玉门关。来自教委的滕藤大人,其言论可想而知。 滕藤在一次讲话中说:现在很多年轻人得了“爱资病”,他们迷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物质生活,呆在国外不想 回来。 当时滕藤的一个儿子在中国科大附属中学读高中,还是这个滕藤校长,指令中国科大为他的中学生儿子办理赴美留学手续。 这些左派高官革命高调唱得响遏行云,私下里竟然不顾起码的规矩,也不顾 起码的脸面。一面大树贞节牌坊,一面做婊子不遗余力。 此类”左派“实在是人渣。
黃平2014-11-20发表
吾亦心係祖國,卻沉重不振----貪富差別之大舉世無雙,表面的繁榮卻是以農民工血汗和犧牲后幾代資源和嚴重污染土地換來的,人民喪失了基本的自由表迖權利和選舉權利
幸福来源2014-11-20发表
《北京日报》:总书记不能凌驾中央 “总书记”虽是中 共 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 共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因此,“总书记”并非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最高机构。 ——3月31日,《北京日报》“迎接十八大文萃”专栏开篇之作 “总书记”即“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简称,是中国 共 产 党 中央委员会的负责人,也称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从党的组织制度发展史来看,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并非一开始就称“总书记”,而且,“总书记”也并非党的最高领导人的专称。“总书记”最终确立为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 ●陈独秀是“一大”到“五大”时期的党内最高领导人,但他在“一大”上被选举担任最高领导人时的职务并不是“总书记” 在党的早期历史上,陈独秀无疑是第一位党内最高领导人,而且是“一大”到“五大”时期的党内最高领导人。但是,对于他的领导职务的具体称谓,一般人并不十分清楚。长期以来比较笼统和流行的说法是:陈独秀是“一大”选出的首位“总书记”;陈独秀是“一大”到“五大”的五任“总书记”。实际上,这些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在陈独秀担任党内最高领导人的六年中,随着中央领导机构的变化,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称谓也发生了多次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1921年7月“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党员50多名,鉴于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所以会议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局书记”。 1922年7月“二大”时,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并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3年7月“三大”仍选举陈独秀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选出五人组成中央局,中央局决定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出现把最高领导人的职务称为 “总书记”。“四大”党章对“总书记”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或各级书记分掌党务”;“中央及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与支部干事会,由总书记或各级书记随时召集之”。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总书记”的职责就是总理全国党务和召集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1927年4月召开的“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央委员会,并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27年6月以后,由于“大革命”遭受严重挫折,党内绝大多数同志对陈独秀的领导越来越不满。7月12日,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陈独秀从此离开中 共 中央最高领导岗位。随后在汉口召开的“八七会议”上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其中规定:在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前,由中央临时政治局执行中央委员会的一切职权。会议选出中 共 中央临时政治局。1927年8月9日,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由此,瞿秋白成为中央临时政治局的主要负责人(在一些著作中也有把瞿秋白称为“总书记”的说法。但是,至今没有发现有关会议档案资料证明“八七会议”设立“总书记”职务,故称瞿秋白为“总书记”,实际上是一种习惯称谓)。 ●从“六大”以后到“七大”期间,党内最高领导人发生了多次变化;“主席”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 1928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会上,工人出身的向忠发被选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由此,党的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主席”这个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实际上,向忠发没有能够起到党内最高领导人应有的作用,实际主持和负责中央工作的另有他人。此后至“七大”,中央领导机构和党内最高领导人发生了许多变化,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次: 第一次是1931年6月向忠发被捕后,中 共 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人受到极大威胁,9月间,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提议,在上海成立了由博古(秦邦宪)、张闻天(洛甫)、康生、陈云、卢福坦(后叛变)、李竹声(后叛变)六人组成的临时中央政治局,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三人任中央常委,“博古负总的责任”。 第二次是1934年1月临时中央召开中 共 六届五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书记处,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为书记处书记,“博古仍为中央主要领导人”。但是,关于博古的职务,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博古从这次会议开始担任的是“中央总书记”。 第三次是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 泽 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此后,在红军转战途中,“根据毛 泽 东的提议,决定由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张闻天的职务问题,近年来有学者列举出大量的资料证明:遵义会议后张闻天代替博古担任的是党中央“总书记”。 第四次是1938年9月中 共 六届六中全会。1938年6月,中 共 中央决定王稼祥回国。7月初,王稼祥回国前,季米特洛夫在接见他和任弼时时明确表示:“在中 共 中央内部应支持毛 泽 东的领导地位。王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不应争当领袖。”在9月14日至27日召开的中 共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稼祥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和季米特洛夫的意见:在中 共 中央领导机关中,要以毛 泽 东为核心解决统一领导问题,中央领导机关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会议决定由毛 泽 东代表中央向全会作政治报告。9月29日召开了被毛 泽 东称为“决定中国之命运”的总 共六届六中全会。会上,毛 泽 东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会议批准了以毛 泽 东为核心的中央政治局的路线。 第五次是1943年3月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毛 泽 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毛 泽 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1945年4月至6月召开的“七大”,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在七届一中全会上,毛 泽 东被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自此以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央委员会主席”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都由毛 泽 东担任。 ●“十二大”党章关于中央组织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决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 1976年9月毛 泽 东去世后,党内最高领导职务又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1977年8月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选举胡耀邦担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这样,在一个短时期内就出现了“总书记”和“主席”并存而且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 1982年9月“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关于中央组织制度有一个重要变化,即: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关于为何出现这个变化的问题,1982年9月13日胡乔木就此回答新华社记者时指出:“总书记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之一,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召集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很明显,召集和主持的作用是不一样的。这样,个人过分集权和个人专断的现象就很难再发生。主席制度和总书记制度如果同时存在,在国内外实践的结果表明,往往或者总书记有名无实,或者主席有名无实。因此,同时实行这两种制度是没有必要的;当主席和总书记由一人兼任时,这样就更没有理由了。”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至此,“总书记”作为党内最高领导人的职务正式确立起来,这一制度延续至今,并不断完善。 ●我党一直重视强调和实行集体领导;“总书记”虽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从以上我党组织架构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可以看出,我党实行的“总书记”制度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这里特别强调和说明以下几点: 其一,从历史上看,党的最高领导人基本上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而且多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紧密相关。特别是在党的早期历史上,党内最高领导人都由大会直接选举或决定,陈独秀就是这种情况。当然,在一段历史时期内也出现过党内最高领导人的产生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大的情况,如瞿秋白、博古、张闻天就是如此。此后,随着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和组织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总书记”最终成为党内最高领导职务,并都须经过选举产生。对此,党章明确规定: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其二,1956年9月召开的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毛 泽 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这样就出现了“主席”与“总书记”并存的状况(后来又曾出现过这种状况),但这时的“总书记”并不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事实上,八届一中全会设立“总书记”是根据毛 泽 东的提议决定的。毛 泽 东说:“中国的秘书长就相当于外国的总书记。他建议由邓小平担任总书记,说秘书长改当总书记,就是中国话变成外国话。”因此,邓小平担任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实际上相当于过去党内的“中央秘书长”,负责处理中央的日常工作。 其三,“总书记”虽是党内最高领导职务,但并非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我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一直重视强调和实行集体领导。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因此,“总书记”并非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最高机构。从 “十二大”起的历次党章都对“总书记”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即“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在党的历史上,由于毛 泽 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历史地位和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因此在他担任党内最高领导人期间,一度出现了个人过分集权、个人专断和个人凌驾于党的中央组织之上的状况,产生了个人崇拜的不良风气,给党内民主带来严重的影响和危害。鉴于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从“十二大”以后历次党章中都写明:“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本文作者汪云生,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同感2014-11-20发表
李淑娴 方励之:哲儿纪事二则//” 我们在使馆的一年期间(1989年6月5日到1990年6月25日),方哲一直一个人在家里等我们。由于我们工资被取消,方哲没有收入,他靠许良英等老朋友接济,靠彭培根(清华建筑系教授)等新朋友帮助,靠他的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也常被亲友叫去吃饭。但他不愿离开北京。有香港来人找他,问他要不要去香港,可以帮忙。他拒绝了。我们担心他的安全,也希望他去美国找他哥哥,上学,唸书。。。。“ 但他不走。他要等我们得到安全。一人在家里等我们,就是对我们的支持。其实,我们当时比他安全。“6&#8231;4”之后,申请美国签证的高级干部子弟仍像以前一样的多,甚至更多。有一次,国家教委副主任藤滕召见美国大使李洁明,严词抗议美国政府容许中国留美学生在美滞留。抗议完毕后,大使回到官邸。还不到一个小时,大使又接到藤滕秘书的电话。但其目的与一小时前正好相反,是垦请大使帮忙给藤滕夫人发放美国签证,原来他们的四个子女都已在美国享受着‘容许滞留 ’,又垦请大使容许他太太也去美滞留。显然,这类一心巴望把家属送去美国滞留的官员,是不会傻瓜到强行闯进美国使馆抓人的。这种官僚,是我们们的安全的一道有效防线。
黃平2014-11-20发表
該文在大洋時報與澳洲日報發表后,新州作協有會員不相信,說最反動的人不可能跟最左的革命者成為朋友,該文一定是虛抅的,是由于這個反動派罵老共罵累了.罵到無話可罵了,瞎編故事了
黃平2014-11-20发表
南太英明,你能與一位政見相反者成為好友,說出來無人相信,我常在林先生雄文后寫下尖銳相左之跟帖,他說東時我說西,他贊老毛子老共不遺余力,我批老毛頭批老共理直氣壯,然而私底下我倆確是好朋友----好到無話不說,好到時間久了不聯系太家會相互思念,十年前我曾寫短文 我與林別卓 發表于大陽時報
黃平2014-11-20发表
當時的李會長把這種反應轉告我,建議我再寫一篇續以釋前嫌,我一笑置之
读者2014-11-20发表
我的一位文友传来一文,其中一段给”左派“的实在嘴脸有很实在的揭示:大约是90年的一天下午,我们低温教研室党支部过组织生活。经历过六四屠杀,革命理想彻底幻灭,没有人再把共产党的组织生活当回事儿。大 家来了主要就是聊天儿,发发议论。戴远东老师当时是副系主任,说起国家教委副主任滕藤的两件事。 86年底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反对官方指定候选人的人大代表“选举”,引发全国学潮,导致“反自由化”不力 的胡耀邦下台。之后“纵容自由化”的科大校长管惟炎,副校长方励之被解职。国家教委当时正是李鹏当主任,派了教委副主任滕藤去科大当校长,就是行镇压之权的奴隶总管。当时反自由化,反美反西方的寒流铺天盖地。教委 一直是巍然不动的左派堡垒,改革开放十年,春风不度玉门关。来自教委的滕藤大人,其言论可想而知。 滕藤在一次讲话中说:现在很多年轻人得了“爱资病”,他们迷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物质生活,呆在国外不想 回来。 当时滕藤的一个儿子在中国科大附属中学读高中,还是这个滕藤校长,指令中国科大为他的中学生儿子办理赴美留学手续。 这些左派高官革命高调唱得响遏行云,私下里竟然不顾起码的规矩,也不顾 起码的脸面。一面大树贞节牌坊,一面做婊子不遗余力。 此类”左派“实在是人渣。
黃平2014-11-20发表
該文在大洋時報與澳洲日報發表后,新州作協有會員不相信,說最反動的人不可能跟最左的革命者成為朋友,該文一定是虛抅的,是由于這個反動派罵老共罵累了.罵到無話可罵了,瞎編故事了
安妮2014-11-20发表
理解林先生的爱国情怀。不知林先生是否听到这样的说法“爱之深,恨之切”?中国诸多的“虎妈”“豹爸”就是在这样的纠结中产生的。爱不仅是赞歌,一切善意的批评和建议都是爱的一部分。相反溺爱、偏爱并不是真正的爱。
南太2014-11-20发表
理解与尊重林先生的感覺,我有一位好朋友比你更甚,但不妨礙我們做好友,因為這種感情起碼是真誠而發乎內心的。像澳洲和新西蘭這类的民主社會允許個人有選擇的自由。 我只是希望自已的同胞在祖籍國也享有同樣的自由,到那時就可以不僅是個人心中幸福美滋滋,而是全中國人民都幸福美滋滋了,老蛙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幸福美滋滋!不知林兄意下如何?
姜维平说2014-11-20发表
姜维平:薄熙来策划了对我的四次暗杀? 节选--第四次暗杀 我终于倒在了地上 我并非每一次都是如此幸运,最后一次对我的暗杀,是发生在四天之后,即2月25日午后,那天他们算是成功了一半,此前几个月,我频繁地在深圳,广州,珠海,番禺等几个城市旅行,香港某媒体的朋友W把他太太介绍给我,他以前对我很了解,知道我在媒体的广告经营方面经验丰富,他太太在某媒体做广告主管,王记者答应给我优惠政策,我想,在广州办个业务代表处,专为海外媒体拉广告,是一个收入不菲的工作,而广州清远市华硕鞋业的张老板Z答应给我提供免费的办公室,我很高兴,有点头脑昏昏然,也就放松了警惕,于是,就发生了一次令人发指的谋杀事件。 那天是周末,我到哥哥的办公室去看他,大概和他闲聊了一个多小时,但我忘了取下手机的电池,可能信号暴露了我准确的所在位置,大约是午后四点左右,我与哥哥道别,走出了他的办公楼。 哥哥在一家位于大连甘井子区的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他所在的楼宇离南关岭汽车站很近,我步行了十分钟即到达,但我没有马上乘车,我忽然想起了南关岭监狱的一个管教,他当年对我很好,记得他说过他家就是对面这栋楼,我想去看看他,于是,我改变了行程,这可能给了阴谋家以准备的充足空间,我又离开了车站,找到了那栋黄色大楼,但恰好那个人不在家,我很失望,就一边忆旧,一边慢慢地朝马路对面的车站走去,有点精神恍惚。 那是一个大连市近郊的丁字路口,车辆和行人比较少,故公安局没有安装路况监控镜头,我急于赶车,又疏忽大意,竟图一时捷径而斜传马路,显然,我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我很少这样做,就是这一麻痹大意,给阴谋家以可乘之机,使我险些丧失了性命! 我走到马路中间时,正在向汽车一路车站望去,忽然,一辆越野基普车从我身后猛地冲来,幸亏我本能反应十分敏捷,往右侧倒去,它的右视镜很大,狠狠地刮在我的左肩胛骨上,我不由自主地倒在地上,重重地,“咕咚”一声,右肩和胳膊受了轻伤,我生气地跳起来,朝那辆汽车奔去,我以前的火爆脾气如山林草丛燃烧起来,不能止住,但非常诧异的是,那辆车没有逃离现场,车门也没有打开,里面的人在做什么,因为有玻璃纸的遮挡,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只看到它静静地停在马路边。 我气冲冲地走过去,用力地拉开了这辆银灰色的车门,并站在车的右边,我看到了两个身穿皮夹克的人,一个是司机,一个坐在车的后座,他们都二十多岁,长着英俊的面孔和健壮的身材,从宽厚的肩膀和明亮的眼睛,以及冷静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训练有素,绝非等闲之辈!很可惜,他们生错了年代,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干着无耻的为专制统治者卖命的“下三滥”的勾当,我立即心中的怒火熄灭了,不仅仅是怕,还有难言的憎恶,像是看到了主子指使咬人的狗,一种怜悯和宽恕变成了水,此时,我心静如水,声音平和地说:你撞着了我呀! 那个司机装作不知道,扭过脑袋,故作震惊:是吗?啊!对不起!对不起啊! 但他布满粉刺的脸上,有一快肌肉在不停地抖动,如果我抓住他的衣领,叫他到医院验伤,他们会答应吧,那么,我就必须上他们的车,接着将发生什么事呢!显然,他们的背后有高山大河,有狭谷深渊,还有千军万马.......他们的车牌会是假的,名字也会是假的,找到交警大队,事故经过也会变成假的,只有他们的心是货真价实的狼心!还有,如果把我送进了医院验伤,谁能保证他们的人不会在药品里下毒?.......我迟疑了几分钟,看到了后面那个人手里的电话机,机盖还没合上,是的,他们已经和总部联系上了。他们早早地为我准备了几套方案,以便玩我于股掌之上,但唯一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淡淡地笑了笑,蔑视地看了他们一眼就转身离去了....... 后来,我把消息告诉了远在多伦多的太太和朋友王建民,王记者在香港出版的《亚洲周刊》当中国特派员,他发表了简讯,但海外媒体没有一家转载,再后来是王记者从那里忽然离职了,我不方便问他原因,他也从未对我透露什么,但我知道,张某某是《亚洲周刊》的老板,1999年之前,张某某的企业在大连就有两家,一个位于杨家村,叫“大连常荣合板有限公司”,一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叫“大马城”,他们的经理与我都是朋友,其中杨某当厂长时还发生一起杀人恶性事件,我曾去采访报导过,而翁某呢,2000年初与我在香港还会过面,有谁知道,张某某与薄熙来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啊!
黃平2014-11-20发表
南太英明,你能與一位政見相反者成為好友,說出來無人相信,我常在林先生雄文后寫下尖銳相左之跟帖,他說東時我說西,他贊老毛子老共不遺余力,我批老毛頭批老共理直氣壯,然而私底下我倆確是好朋友----好到無話不說,好到時間久了不聯系太家會相互思念,十年前我曾寫短文 我與林別卓 發表于大陽時報
姜维平说2014-11-20发表
姜维平:薄熙来策划了对我的四次暗杀? 节选--第四次暗杀 我终于倒在了地上 我并非每一次都是如此幸运,最后一次对我的暗杀,是发生在四天之后,即2月25日午后,那天他们算是成功了一半,此前几个月,我频繁地在深圳,广州,珠海,番禺等几个城市旅行,香港某媒体的朋友W把他太太介绍给我,他以前对我很了解,知道我在媒体的广告经营方面经验丰富,他太太在某媒体做广告主管,王记者答应给我优惠政策,我想,在广州办个业务代表处,专为海外媒体拉广告,是一个收入不菲的工作,而广州清远市华硕鞋业的张老板Z答应给我提供免费的办公室,我很高兴,有点头脑昏昏然,也就放松了警惕,于是,就发生了一次令人发指的谋杀事件。 那天是周末,我到哥哥的办公室去看他,大概和他闲聊了一个多小时,但我忘了取下手机的电池,可能信号暴露了我准确的所在位置,大约是午后四点左右,我与哥哥道别,走出了他的办公楼。 哥哥在一家位于大连甘井子区的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他所在的楼宇离南关岭汽车站很近,我步行了十分钟即到达,但我没有马上乘车,我忽然想起了南关岭监狱的一个管教,他当年对我很好,记得他说过他家就是对面这栋楼,我想去看看他,于是,我改变了行程,这可能给了阴谋家以准备的充足空间,我又离开了车站,找到了那栋黄色大楼,但恰好那个人不在家,我很失望,就一边忆旧,一边慢慢地朝马路对面的车站走去,有点精神恍惚。 那是一个大连市近郊的丁字路口,车辆和行人比较少,故公安局没有安装路况监控镜头,我急于赶车,又疏忽大意,竟图一时捷径而斜传马路,显然,我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我很少这样做,就是这一麻痹大意,给阴谋家以可乘之机,使我险些丧失了性命! 我走到马路中间时,正在向汽车一路车站望去,忽然,一辆越野基普车从我身后猛地冲来,幸亏我本能反应十分敏捷,往右侧倒去,它的右视镜很大,狠狠地刮在我的左肩胛骨上,我不由自主地倒在地上,重重地,“咕咚”一声,右肩和胳膊受了轻伤,我生气地跳起来,朝那辆汽车奔去,我以前的火爆脾气如山林草丛燃烧起来,不能止住,但非常诧异的是,那辆车没有逃离现场,车门也没有打开,里面的人在做什么,因为有玻璃纸的遮挡,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只看到它静静地停在马路边。 我气冲冲地走过去,用力地拉开了这辆银灰色的车门,并站在车的右边,我看到了两个身穿皮夹克的人,一个是司机,一个坐在车的后座,他们都二十多岁,长着英俊的面孔和健壮的身材,从宽厚的肩膀和明亮的眼睛,以及冷静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训练有素,绝非等闲之辈!很可惜,他们生错了年代,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干着无耻的为专制统治者卖命的“下三滥”的勾当,我立即心中的怒火熄灭了,不仅仅是怕,还有难言的憎恶,像是看到了主子指使咬人的狗,一种怜悯和宽恕变成了水,此时,我心静如水,声音平和地说:你撞着了我呀! 那个司机装作不知道,扭过脑袋,故作震惊:是吗?啊!对不起!对不起啊! 但他布满粉刺的脸上,有一快肌肉在不停地抖动,如果我抓住他的衣领,叫他到医院验伤,他们会答应吧,那么,我就必须上他们的车,接着将发生什么事呢!显然,他们的背后有高山大河,有狭谷深渊,还有千军万马.......他们的车牌会是假的,名字也会是假的,找到交警大队,事故经过也会变成假的,只有他们的心是货真价实的狼心!还有,如果把我送进了医院验伤,谁能保证他们的人不会在药品里下毒?.......我迟疑了几分钟,看到了后面那个人手里的电话机,机盖还没合上,是的,他们已经和总部联系上了。他们早早地为我准备了几套方案,以便玩我于股掌之上,但唯一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淡淡地笑了笑,蔑视地看了他们一眼就转身离去了....... 后来,我把消息告诉了远在多伦多的太太和朋友王建民,王记者在香港出版的《亚洲周刊》当中国特派员,他发表了简讯,但海外媒体没有一家转载,再后来是王记者从那里忽然离职了,我不方便问他原因,他也从未对我透露什么,但我知道,张某某是《亚洲周刊》的老板,1999年之前,张某某的企业在大连就有两家,一个位于杨家村,叫“大连常荣合板有限公司”,一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叫“大马城”,他们的经理与我都是朋友,其中杨某当厂长时还发生一起杀人恶性事件,我曾去采访报导过,而翁某呢,2000年初与我在香港还会过面,有谁知道,张某某与薄熙来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啊!
安妮2014-11-20发表
理解林先生的爱国情怀。不知林先生是否听到这样的说法“爱之深,恨之切”?中国诸多的“虎妈”“豹爸”就是在这样的纠结中产生的。爱不仅是赞歌,一切善意的批评和建议都是爱的一部分。相反溺爱、偏爱并不是真正的爱。
黃平2014-11-20发表
當時的李會長把這種反應轉告我,建議我再寫一篇續以釋前嫌,我一笑置之
有同感2014-11-20发表
李淑娴 方励之:哲儿纪事二则//” 我们在使馆的一年期间(1989年6月5日到1990年6月25日),方哲一直一个人在家里等我们。由于我们工资被取消,方哲没有收入,他靠许良英等老朋友接济,靠彭培根(清华建筑系教授)等新朋友帮助,靠他的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也常被亲友叫去吃饭。但他不愿离开北京。有香港来人找他,问他要不要去香港,可以帮忙。他拒绝了。我们担心他的安全,也希望他去美国找他哥哥,上学,唸书。。。。“ 但他不走。他要等我们得到安全。一人在家里等我们,就是对我们的支持。其实,我们当时比他安全。“6&#8231;4”之后,申请美国签证的高级干部子弟仍像以前一样的多,甚至更多。有一次,国家教委副主任藤滕召见美国大使李洁明,严词抗议美国政府容许中国留美学生在美滞留。抗议完毕后,大使回到官邸。还不到一个小时,大使又接到藤滕秘书的电话。但其目的与一小时前正好相反,是垦请大使帮忙给藤滕夫人发放美国签证,原来他们的四个子女都已在美国享受着‘容许滞留 ’,又垦请大使容许他太太也去美滞留。显然,这类一心巴望把家属送去美国滞留的官员,是不会傻瓜到强行闯进美国使馆抓人的。这种官僚,是我们们的安全的一道有效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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