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四十分,莎莲的手机响了,是马可打来的,说己经找到一位Q。C,是Moon(月亮)先生。年龄六十八了,己退休。曾在大学当过教授,很有名望,他的学生,有的已当上法官,他听了妳的案情后,很乐意为妳向法官说几句。而且主动减价,只收一千六百五十元。(作者按:实际上这位女皇律师只暂时收取1500澳币。那10%=150元是澳洲税务局强制性的消费税GST。)马可在电话里催促阿莲及伟德赶快回三号法庭候客室,说Q。C想见他们一下。
事实上女皇律师与马可早在法庭门外等候,让伟德与阿莲感到有点意外,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位地位崇高的律师沒有一点架子,首次见面,便幽默地说;
“我一看到这位女孩,就知道我做对了一件事,她有一颗善良`热情的心,但太过容易相信别人。这是你做父亲的错。沒把女儿‘管教好’。”边说边看着莎莲与伟德。
“是,我承认。但她已过十八岁,而且这里是澳大利亚,不是中国` 台湾` 或香港,所以父亲的权力相对更小,除非------”伟德也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那好办,我准备把我的小女儿送去中国,让她感受一下中国的风土人情。”Q-C说。
“这是个好主意,但您得做好准备,回澳后,她讲话你听不懂啊。”伟德幽了他一默。
“这样我还要再考虑------”Q-C半开玩笑地说。
时间己到了二点正,双方人马很快进入庭内,各人向法官点头后入座。伟德发觉这位月亮先生(Mr。Moon),並未向女法官头点,不知为什么,倒是那位法官站起来,说了一声:“您好!月亮先生。”才坐下。那两位S-C 吓了一跳,向這位Q-C望了一下,两人脸色一下变了样,从得意忘形变成无可奈何,也许进门仓促,沒留意,这下应看得清楚了吧!。
月亮先生並沒有立刻加入马可与对方的攻防。第二轮攻防开始了,轮到马可发言,他说:
“现在我请Q-C月亮先生代表我的当事人莎莲女士发言。”这时人们看见这位女皇律师滿脸春风`很有礼貌地站了起来,他徐徐地说:
“妳是法官,你有权作出任何判决,假如你仍然坚持原先的决定,那么我和妳将在另一个法庭上再次见面。”话毕,女法官便接着说:
“休息十五分钟,我们要再次研究案情。”
“休息十五分钟,我们要再次研究案情。”
当女法官再次出庭时,人们看见她手上多了一张纸,接着她宣布:
“一切按临时禁止令条文行事。”
“我们准备与原告莎莲女士庭外和解。”被告的代表律师主动求和。
“我的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和解,但必须接受她提出的第五项条文,否则我们拒绝庭外解决,事实表明,她才是受害者。”马可说。
“没问题,基本上我们接受。等一下再考虑文字的组成。”约翰斯顿说。
“散庭。”女法官宣佈。
十“好事多磨”
这位女皇律师走出法庭大厦门口时,对着马可`莎莲`伟德说:
“我今天很高兴,我站在正确的位置,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那位被告,一看他的相貌与举动,简直目空一切。”
“谢谢您,真的非常谢谢!”马可`莎莲`伟德三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
“不客气,基本上对方不会再反诲了,他们想向中级法庭上诉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不过这些人还会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作怪,这是他们的本性。总之,马可`莎莲要有耐心。时间快到了,四点半在咖啡店的商议要小心一些,那两个S-C与大牛一样,属同类人。”
“请您放心,我们会记住。”
马可`莎莲依约赶到双方约定的那间咖啡店时,对方律师起身准备要离去,见到他们便说:
“今天太迟了,快到五点了,改天再谈吧。或者你们先起草,过一两天传真给我们。”布朗说。
“好吧,我明天下午传给你(指布朗),请尽快转给你的当事人。”马可说。
“一定,放心吧!”布朗`约翰斯顿同时说。
几天过去了,对方依然沒有答复。无巧不成书,这两三天,莎莲却接二连三收到“法律仲裁委员会”的来信,包括询问她如何失去执照`资料`顾客名单`支票-----要她再次详细说明,并询问是否找到证据,即人证或物证。最近一封信即是大牛反咬一口,污蔑阿莲盗用公款,向该委员会“控告”她的影印本(即付本)。这使莲再一次陷入痛苦的回憶中。莲的父母,只有不断地安慰她。
有一天意外的事发生了。那是一个周未的深夜,准确地说是周日凌晨一点半,
莲妈妈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莎莲发生车祸,目前在紧急部门接受检查。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