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程序正义是一面照妖镜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5-01-08 21:09:26  浏览次数:2213
分享到:

金正恩政权处死张成泽是朝鲜的内部事务,局外人就无法了解其真相,就无权说三 道四吗?否! 各国的国情、制度和法律互不相同,需要互相尊重,才能和平共处。不过,人类经 过千百年的发展演变,尤其是经历了二次大战以来的磨难和磨合,对事物的是非曲直 已经有了比较共通的价值取向和衡量尺度,比如尊重人权,爱惜生命,司法公开、 公正、透明,在没有掌握确实证据之前要对被告人作“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相反 ),等等,这些都是“正义的程序”。

“程序”是什么?是事物发展的过程和次序;“正义”是什么?是具有正当性,也 就是公正。做事的程序公正了,结果才会正确和正义。在著名的“疑人偷斧”的故事 中,那个失斧者老是怀疑那位隔壁邻居偷了他的斧,而且看那邻居越看越像是贼。

突然,有一天他找到了自己的斧,再去看那邻居,就越看越不像是贼了。在这里面 的问题是他第一步就已经错了,他的斧子并没有丢失,没有调查清楚就乱怀疑人,

这就是程序上不正义。

程序正义的思想主张源自于十七世纪英美法学理论,认为“没有正确的程序就没有 正确的结果”,“程序正义,结果正义”。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规定:“非经正当 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法律程序如批捕、审讯、辩护、 法庭调查、宣判等,各个环节相连接,缺一不可,若是不经检查机关批准就抓捕人 犯,不经审讯调查,不给人以申辩的机会就惩罚人,其结果必然产生冤假错案,是 不正义的,不道德的,也是犯罪的。

程序正义是相对独立的,并且是优先于客观“真实”的,就是说,不论你摆出被告 人多少“犯罪事实”,只要你在程序上不正义,你所有的“事实根据”均无效,任何 与之相悖的做法如刑事逼供所获得的证据无效,未经庭审指证的证据无效,违反程 序的判决无效。程序优先于事实,如同铁轨优先于列车,没有铁轨就不可能有飞驰 的列车,列车只能行驶在铁轨上,否则将颠覆。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正确的司法结论。所有的践踏人权的国家和地区的通病就是没 有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好比一面照妖镜,现代人类社会用之来发现和监控任何侵犯人 权的法西斯行径。任何国家都不可以借口自己国情的特殊性而拒绝程序正义。朝鲜 违背程序正义原则,在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的情况下审判张成泽,从抓捕到处 决前后不到半个月,其间完全没有现代社会最起码的公开审判程序,这就把这个国 家长久以来反人类、反人权的罪恶行径暴露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加快了这个金氏 封建世袭政权走向灭亡的步伐,是坏事变成了好事。

对高官的审判事关重大,中国审判薄熙来与朝鲜审判张成泽两案截然不同、对照鲜 明。中国对薄熙来的审判真正做到了程序正义,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比法制健 全的西方国家的法庭审判还要好,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连薄熙来本人也 感叹中国司法的进步。而朝鲜为什么不能像中国审判薄熙来那样审判张成泽呢?原 来金正恩之流违背了人类最终要消灭核武器的善良愿望,抗拒半岛无核化,不顾国 际社会的规劝和制裁,多次强硬进行核武试验,是一个有恐怖主义危险倾向的不正 常国家;张成泽这类高官掌握着朝鲜最高层顽固坚持核武试验和内部践踏人权的许 多不可告人的机密,一旦公开审判,这些机密就有可能泄露了出来,后果难料,弄 不好恐怕会引起整个政权的崩盘。

我们的人群有左、中、右,有不同的政治立场,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有不同的利益 追求,然而我们却有共同认可的程序和对程序正义的共同期盼,使我们之间能够和平 相处,各有差异而井水不犯河水,各有争执而严守楚河汉界,各有强弱而分走阳关 道与独木桥。我们能够运用程序正义这个照妖镜照出那个国家、地区、部门是践踏 人权的,道理也就在这里。

2013年12月21日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