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逗狗
作者:郭伟  发布日期:2018-11-09 00:43:39  浏览次数:1871
分享到:

隔壁所养一条哈爬狗叫非非,毛绒绒的,道貌岸然,过我门口,连眼也不斜一下,好像一个贵族或者绅士,说不定在狗界它还是个干部呢。成璋很想玩玩,但几次均未获成功。我叫成翰切了一块肉,叫小邻居把非非抱过来,它闻到肉味后就瞻前顾后、摇头摆尾地吃了,但很快又跑回去了。成璋兴尤未尽,我又央小邻居把非非抱过来,又切一块肉给它。如是者三,它还是往回跑,但越往后,只要唤一声,它就肯出门来瞧瞧。肉是软的,囫囵可吞,味虽美而不能持久。我叫成翰砍一块骨头,并把非非引到寒宅才扔给它,它体小力弱,一啃就是十多分钟。开始时,它边啃边哼哼,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越如此,我们越用脚或木棒去逗它,它裂开嘴,跳起来汪汪地叫或者咬我的裤脚和鞋子,威胁人,似乎告诫别人别动它的东西——还在我室内,扔给它的骨头就是它的了,其占有欲之强烈可想而知,还有点当头儿的霸道。不过为了啃骨头,欲望慢慢地掩盖了尊严时,它就能容忍了。到后来,它只管哼哼,却不咬人,再后来,连哼也不哼了。我把骨头抛起来,它就跳起来接;我把骨头踢一段距离,它就追过去接着啃;我又用鞋子将骨头盖住,它绕着我的脚转转地找,用前爪来搬我的脚,接着摇尾乞怜,舐我的鞋子,那副可怜的奴才相一下子就全部暴露出来了。

  现在,它每次过我门口,都向室内望望,或者不请自来,看有没有骨头什么的,摇摇头,或娇声娇气地叫两声,算是报个到——真是有礼貌多了。

逗狗,由来已久,笔者研究认为,逗狗出现于人类有思想之后。如果骨头对人也那么有诱惑力,那还不知道人是怎样一副尊容呢。把骨头换成权力、金钱、美女,是否对某些“非非”有更大的诱惑力呢?


上一篇:论朋友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