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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与考古
作者:张镭  发布日期:2018-09-11 17:23:18  浏览次数: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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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殡葬,不就是死人那摊子的事吗?死人那摊子的事,咱中国人可不那么感兴趣噢。

中国人不感兴趣死人的事,不是他们不死,而是他们死时,他们根本不需要操这个心。

有一位寺庙住持对我说:“人生只有两件事:生与死。”我说:“生与死,根本不是我们的事。前者不由我们,后者由不得我们。”

住持怔怔地看着我,半晌才问我:“那人生干什么呢?”我回答:“人只管活着。”

一个人固然不必为自己的死操心,可他却要为他的父母的死亡操心。——首先是高价医疗,活着时“病不起”;其次是比房价还贵的墓地,死时“死不起”。

我一直以为,政府只管活人的活,而不管死人的死。这真是冤枉!关于殡葬,政府早就有《殡葬管理条例》了。这个条例就是针对死人的。可见,政府是管死人的。

不过,知道有这么个条例的并不多。我能知道,得益于一个朋友——他从微信里推送一条新闻给我。这条新闻说:《殡葬管理条例》21年首次大修,安葬方式有三种。

哪三种呢?

第一种:不占地的,比如海葬、树葬,深埋不留坟头。这种方式个人不花钱,政府还可以给补贴。

第二种:骨灰存放。政府会大量建立以村和乡寨为单位的骨灰堂。

骨灰堂要收一点管理费,但不会对老百姓造成太大负担。

第三种:入土。从公墓角度将其划分成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此次会加大公益型公墓的供给,由政府来制定和调控价格。而经营型公墓则采取市场价格,但政府会参与指导价格。

中国人死了,历来是“入土为安”。

此次政府提倡的海葬、树葬,深埋不留坟头,好是好,只怕中国人的境界一时还达不到。

骨灰存放,这主意也不赖。不过,仍难让中国人接受下来。

中国人最能接受的,是入土。

此次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也有这一条。不过,这里的入土,与老百姓所能接受的、所理解的入土,并非一回事。

这里的入土,指的是集中埋到公墓里。

而老百姓所理解的入土,则是乡村里长久以来的那种入土——即把死去的人装入棺材,再埋入地下。——所占的土地,有些属于荒地,有些属于自留田。以前都留有坟头,现在都不留了。为什么不留了呢?政府不准许。

埋到公墓里的死者,据说是节约了土地。

这就令人纳闷了:敢情埋死者的公墓,不占用土地?

有人告诉我,说集中起来安葬,节约土地。

我又不懂了:分散安葬就浪费土地了?

我小学时的一个同学,他在乡下做村支书,一干就是20几年。去年冬季里的一天,他用他的摩托车驮着我去田地里四下看坟。由于不留坟头,他若不告诉我,我根本看不出那些埋得低低的土堆就是坟。

看完田地里的坟,他又带我去比较远的一处公墓地。——上面要求,村民死后都要葬到这块公墓里来。

公墓很大。“占地几十亩。”小学同学指着其中的一座坟,说:“这是我父母的。”

回到村部,他对我说:“知道为什么带你去看坟吗?”

见我摇头,他说:“听说你会写作,我想让你写写死人的事。你不忌讳吧?”

得到我的答复后,他心情很好。我与他已经多年未见了,尽管其间曾通过电话。在我印象里,他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可是,那天午后,尽管天气很冷,可他兴致极高,说起话来活脱脱一乡镇级干部水平。我说,你挺能讲的。他笑笑,说,练出来的。

他说了些什么呢?

他说了他祖宗八代的事。他说:“我父母往上的祖宗八代,他们死时一定都埋了,而且像模像样地埋了,而且留有坟头。可是,这些坟于今都去哪了呢?都消失了,消失于地下了。就连我父亲活着的时候,都没见过。”

我说你爷爷奶奶的坟呢?

他说在他家的地里,深埋了。

他接着说:“再说我父亲。我这辈在,父亲的坟肯定有人看顾。我不在了,我儿子这辈,就难说。到了我孙辈,我父亲的坟肯定再无人看顾了。所以,死人的事,不要想得太远。”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什么呢?

他瞅了瞅我,往我杯子里续水。

他说:“我的意思就是,乡里的人死了,就让他们埋在自家的土地上得了。种了一辈子地,到头来人死了,还要把他(她)的一把灰埋到很远的公墓里去,那儿人生地不熟,他们不习惯啊!有点不近人情啊!公墓应该留给城里人。他们活人时都挤在一起,死了还让他们挤在一起吧,这多合情合理,多人性化啊!关键是,建公墓不仅比土葬还浪费土地,而且将来处理那些无人祭祀的墓穴时,会有很大的难度——单是那些墓碑,处理起来就是个头疼事。”

从去年冬天到现在,我一直在想着这个事。其间,我那个小学同学数次来电,追问我文章写了没。不是我不写,而是我觉得,写了也是白写。

但是,我非常欣赏他的想法。说实话,我也有他一样的想法。我的想法甚至比他还大胆一些:我认为,人死后是否都要实行火化,也值得政府与人民再商榷商榷。

如同安葬可有多种形式,供人们选择,是火化,还是保留遗体不火化,应该交由死者、死者家属自己去决定。

我不写,的确是我认为写了没用。可我这位同学却不这样想。他认为,写了总比不写好。写了,万一哪天被哪个领导看到了,而这个领导万一哪天他高兴了,这事儿不就成了吗?可是如果不写,那就永没希望了。

说实话,我这个同学,他的单纯、纯朴,很让我感动。我一直想跟他说说我的心里话,可每次话到嘴边,愣是说不出来,总是咽回肚子里去。我想说什么呢?我想说,哪个领导看文章?但我不想伤害他的纯朴。

殡葬的事,这些年乱象丛生,也很伤人心。可我要说,不要骂政府,活人都够政府烦忧的了,政府哪还有心思去管死人的事?

但死人的事,又不能不管。怎们管?我反复地看《殡葬管理条例》,说是大修,不知修了哪些?我想到了我那个同学。我想知道他对这个经过大修的条例,有什么高见?

他竟然张口就一句脏话。

我知道他不满。他最大的不满,竟然是建骨灰堂。他说没人会进去的。而我最关心的海葬、树葬,深埋不留坟头,他都一概否决。他说,这种葬适宜城市,尤其“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乡村不行,行不通。城里人都没做到的事,农民哪里做得到?这不是思想落后不落后的事,这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几千年的观念、几千年的文化。

我说,慢慢来,急不得。

他说,是嘛!但我和你肯定看不到了。

我又说,传统、观念、文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与时俱进嘛。

他说,那为什么现在要反复宣传传统文化?殡葬算不算传统文化?

放下电话,我没有思考殡葬算不算传统文化,我在思考,今天的殡葬制度,会给未来中国留下什么?

今天的殡葬制度,看上去似乎不错,尤其海葬、树葬,深埋不留坟头,都很现代,可终究只是一种提倡。人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它,尚需时间。

今天的殡葬制度,就其愿望而言,显然是为了让人死得起,死得尊严。

我不怀疑政府的良苦用心,但我怀疑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会如何运作。打个比方来说,活人的房价问题,政府几乎年年提严控房价,让百姓住得起房子,可结果呢?

今天的殡葬制度,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也许过上些年头,殡葬制度会像计划生育政策一样,从只允许生一个娃,到允许生二孩,再过些年,估计就会放开生育。殡葬制度就目下而言,这么做已经不错了,我们不必有更多的期许。同为土葬,我认同我那个同学的观点,即公墓葬并不比传统的土葬好。

土葬好在哪里?好在可以给后人留下一点东西。什么东西呢?就是棺材里的东西,墓里头的东西。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缘于我做过几年不称职的博物馆馆长。

不称职绝非谦词。在我看来,博物馆馆长,不同于其他行政官员,要有一定专业知识。而我非科班出身,根本谈不上专业知识。没有专业知识,做博物馆馆长,只能说不称职。

在我从事这项工作期间,虽然不曾主持、参与过大型古墓葬的考古与发掘,但仅仅几次小规模的考古与发掘,就让我的心情激动到于今。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未免太煽情了!一次小小的考古与发掘,何至于激动成这个样子?

我想说,我这种心情别人理解不了,我也没必要煽情。这种激动的情怀,直接影响到我对殡葬的态度。想想看,许多古墓葬所留下的宝贝都成了重要的考古文物。而这些古墓葬的主人,未必都是显赫人物,他们中有许多平民。当然,平民的墓葬里不可能有大量文物,但即使数量极少,也是文物啊!

今天,我们很不屑古人的厚葬,我们甚至批判这种厚葬思想。可作为一个曾经的文物工作者,我想说,我绝不批判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主观上好像是为了他(她)自己,是一种愚昧落后的思想,可几百年、几千年后,他们在哪里?连一片骨头都找不到了,空荡荡的墓里,只剩下他们为我们留下的一些宝贝玩意。他的后人呢?后人也早死了。这些宝贝玩意留给了谁呢?留给了国家。如果没有他们的厚葬,也包括薄葬,我们的文物收藏不会如此丰厚。

我绝不批判他们,绝不批判他们这思想,是因为他们的厚葬品大多为他们生前之所爱,亦是他们劳动之所得。当他们死了,把这些东西放一点在自己的身边,有什么不妥呢?这么做,总比当今的贪官把贪得的财富转至境外,要高尚得多吧!转至境外,他们若死了,便为外国政府所得。而我们这些古人,他们把自己心爱的东西放进棺材里,无私地奉献给几百年后、几千年后的政府和人民。如果这些古人当初也被埋进公墓,我们想过吗,我们会收获什么?对于这些无名无姓的古人,我们说过一句谢谢吗?事实上,我们不但没说过一句谢谢,我们反而还可劲地批判他们呢!

将来的中国,很可能无古可考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主张允许土葬,允许棺木下田,当然,也允许人们把他所爱的东西带入地下,带进棺材里。今天是属于他的,可明天就属于国家的了。

这样的厚葬,有什么值得我们批判的呢?我们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批判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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