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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字与当代作家的所谓“书法”
作者:庄伟杰  发布日期:2015-11-29 21:37:13  浏览次数: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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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友人三番五次前来索要墨迹,出于对朋友的善意,笔者总是回应说:等我写好以后再给。友人续催,只能如实答曰:尚未写好。其实,这里本人有意识玩点语言“游戏”,等写好、未写好,其实皆有弦外之音。从表层意义上是指等候动笔或还未动笔;从深层意义上,其实是委婉告诉友人等我写出好字时才给。但什么时候我才能写出好字,挥写出符合审美艺术和期待视野中的好作品呢?这是一个未知数,连笔者自己也说不清楚。缘何如此呢?这绝非是戏弄或蒙混朋友,此中确有“真意”。一是越来越觉得自己的书法(写字)是越写越怕见“公婆”,总感觉难以尽如人意,也拿不出手。这印证了俗话说的,写字难于画画(其意是字写不理想了或写错了不便直接涂改,而画画可以,甚至还可能有意外的效果)。二是窃以为一个真正喜欢书法的人,提笔之前,要怀有敬畏之心。既要敬畏文化、敬畏传统,又要尊重艺术、尊重读者(观者),同时珍惜笔墨,学会藏拙。一个有求必应的书家绝对不是一个好书家;当然,一个有求不应的书家同样不会好到那里去。太过急功近利,必俗无疑;过于自视清高,则不胜寒也!三是一个书家时刻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写出好东西时才出手,写得不理想干脆自动往垃圾桶里掷。字可誉人,也可毁人。字写得真好自有口碑,字写得不好又到处乱写,还要价,必遭骂名。总之,写字是一件很高雅很认真的事。倘若信笔涂鸦,滥竽充数,岂不愧对了自己的良心,玷污了欣赏者的眼光,也玷污了书法的艺术精神。人贵有自知之明嘛。

之所以一开篇就拉扯这番话,是因为有友人来电告知,著名小说家莫言自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后,一夜间连写的字都疯狂飚升了,现在收藏市场很看好,问本人有何看法。乍听不以为然;回头一想,有点愕然;深入细想,则恍然若悟:在中国文化语境中,怕的是不出名,一出名成为名人了,连放个屁也是香的。别的不论,就说书坛事吧。譬如,有些官员领导根本不懂书法艺术,或并未悟到书法的艺术真谛,横涂竖抹之后,竟然粉墨登场,还被一些爱吃糖的书评家赞曰“返朴归真”或“龙飞凤舞”什么的;赵本山的一幅字居然也能以90万的高价卖出(是否背后炒作,即“自导自演”?),真是令人大跌眼镜;央视主持人老毕(毕福剑)为潘晓婷题字“九球天后”竟错写成“玖球天後”,仍然博得一片掌声,简直荒谬之至。试问,此二位名人的字(有人称之为书法)艺术价值何在?又有何颜面拿去见我们的列祖列宗呢?倘若留给孙子后代,根据达尔文进化论观点,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升,国人的文化素质一代胜过一代,这样的“书法”恐怕只能让子孙后代笑掉了牙。

话拉回来,在中国现当代文人学者中,尤其是20世纪之初的诗人作家,能写一手好字并能称得上是书法艺术的确实大有人在。例如,梁启超、鲁迅、郭沫若、茅盾、胡适、叶圣陶、沈尹默、丰子恺、钱锺书,等等。他们不仅多才多艺,群伦仰望,除了在文学上卓有建树外,在书法上同样有相当高的艺术造诣。鲁迅先生从来不以书家自居,但其书法自成一体,令人为之刮目。以笔者之见,鲁迅书法起码有四大特征:一是以学养入书,气息高雅自成一格;二是以诗情入书,气度沉雄个性鲜明;三是以境界入书,气象俊逸翰墨因缘;四是以自然入书,气韵生动造就天籁。无论历史的风云怎样变幻,鲁迅书法不仅从个体上审视是成功的,即便放置于20世纪中国书坛同样吸人眼球。郭沫若在为《鲁迅诗稿》作跋时有一段话说得既真切而又十分耐人寻味:“鲁迅先生无心作书家,所遗手迹,自成风格。融冶篆隶于一炉,听任心腕之交应,朴质而不拘挛,洒脱而有法度。远逾宋唐,直攀魏晋。世人宝之,非因人而贵也。”郭氏作为一代文豪和书家,此数语之精辟,乃是行家内发的见解。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驶,当我们把视线停留于当代中国文坛,尽管也有部分诗人作家动辄以书家自居,并喜欢在各种场合“大显身手”,但实话实说,从整体上已难以让人领略到中国传统文人沉醉于笔墨之中以安身立命的精神世界,同时也令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惊叹,即我们的文化命脉就这样在时间的流驶中一点一滴地丢失掉了。可以说,在当代中国诗人作家群中,能写出一手好字者,并能与书法艺术沾上边的堪称凤毛麟角。以笔者有限的阅历,真正有造诣者的确屈指可数,作家中的贾平凹、余秋雨,诗人中的洛夫、欧阳江河,还有擅长篆书的陆健,姑且各算一个。此外,还有个别文学知名度不是特别大而散落于各地和边缘地带的诗人作家,恕不在此一一列出。某些时常在“前台”上亮相的诗人作家的所谓书法,顶多是在那里写字,像签名似的,毫无书法艺术价值可言,纯属附庸风雅。究其源在于他们所写的字,既看不到书法传统功底,又不讲究法度;既不懂如何用墨或运锋,又难见结体之美感;既未能展示书法的线条美,又未知何谓布局。更有甚者,连最基本的款式都不懂。所写的东西要么故弄玄虚,矫揉造作,类似耍弄笔墨;要么行笔支离破碎,结字东歪西斜,布白杂乱无章。连起码的技、法都过不了关,遑论艺与道。

贾平凹书法之所以能获得圈内圈外多数人的认同,窃以为,并非是他的文名使然,而是他的书法的确可圈可点,值得称道。理由起码有:一者其书法有渊源有功力,内蕴劲气,笔墨颇为精熟,颇见书卷气;二者取精用宏,用墨凝练、厚重,侧锋运笔取势,沉稳之中见洒脱;三者笔调雄厚刚健,笔趣灵动朴茂,或落笔重顿,或出锋坚实,碑帖结合,自成体势,风规自远。然其用墨重实轻虚,少浓淡变化;线条相对单一,凝重板实,不分粗细,或有意求工,略带程式化。殊为难得的是,贾平凹书法庶几已形成了自己的语言形式,即具有自己的个性气质和鲜明风格。严格地说,衡量一个书法家是否优秀,最好的方法是看他是否建构了属于自己的书法语言形式,且具有明显的辨识度。一言以蔽之,是否自成一体。若然,即便你把书家的名字遮住了,也能说出这幅书法(这些字)是出自某某人之手。说实话,在中国当代书法界,能臻达此等艺术水平或审美境界者寥若晨星。贾平凹并非专业书家,却能以书法自立风貌,实属难得。也难怪他不无自信地发表润笔告白:“凡索字者,每幅千元。否则,免开尊口。拒赴堂会,望合作。——官也罢,民也罢,男也罢,女也罢,看人不看性。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对谁都好,对你会更好。你舍不得钱,我舍不得墨,对谁也好,对我尤其好。生人熟人都是客,成交不成交请喝茶。”有人说,贾平凹是在“张狂与叫嚣”,笔者则不以为然。在笔者看来,这是因为贾平凹在书法上有底气、有本钱、有真东西的袒露和表白。尽管这份自信力多少带有世俗味道。但凡人首先就是俗人一个。有那个高雅之士不食人间烟火?正所谓大雅即俗,大俗也雅。

而余秋雨书法啦,似有一股灵动的文气在滋养着,其可观处在于线条和结体的美感,显得秀润流丽、空灵飘逸,隐约可见有“二王”和宋米芾这路的一丝影子,也有现代周慧珺的一招半式,却缺乏周氏转入魏碑之后的沉雄气势。看得出,其书法“海派味”较浓,但毕竟是文人才子字,有雅气有文气,却难去字骨妍媚之态,未能自成风格,即缺乏清晰的辨识度。洛夫的书法,则是当作诗歌以外的一种美来追求的。观其书(法)如闻清雅的小夜曲,既轻揉慢捻,又有板有眼,于平和冲淡中自有内在蕴含的节奏感,或如其诗,虚怀纳物,善藏其锋,转折顿挫有秩,而中锋行笔,不乏流畅,显得温文儒雅,端庄含蓄。可惜时有骨力不够,格局欠大之嫌。欧阳江河书法时而信马由缰,时而左冲右突,没有固定程式,不拘一格,自由散漫,婀娜多姿。其行草书法任情恣意挥洒,本想出奇制胜,但行笔激励,或过于张扬,且以锋尖缭绕,缺少沉凝厚度。若能有擒有纵,张弛互映,力避刻意制作,当可流走自然,自出机杼。总体而言,这几位诗人作家的书法适合于挂在书斋之中,供文人雅士品玩,若悬挂于大厅广厦间,或镌刻于摩崖雄峰巨石之上,则难见雄迈之势,缺少庙堂气象。正所谓字形虽在,字魂却在虚无缥缈间。当然,作为文人书法、作为文学名家墨迹,自有其认识和欣赏价值。


杂侃了这番话后,应该可以来回答我的友人提出的关于莫言字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颇费脑筋且令人难言的复杂话题,况且面对的是一个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而赢得国人普遍尊重的小说家,说好也不是,说不好也不是。想想既然是谈字论书(法),只好斗胆在此臆说一孔之见。平心而论,站在书法艺术角度来看莫言的字,笔者是持一种“骑 莫言的字图三.jpg 墙”的态度。应该说,莫言写的字,挺有趣的,或者说有点好玩。诚然书法(艺术)欣赏的标准见仁见智。这“有趣”和“好玩”未尝不可以是其中一种,或许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然而,由于国人长期以来文化心理积淀中有一种凡是“名人”写的就是好作品,不是名人写的就算不了什么,因此名人字的价位就特别看好。不可思议的是,一些评赏者面对成了世界文学大奖的大名人——莫言的字,常常运用“很有意思”、“写得有气势”,更不必像他的小说那样,探究流派渊源而“自有我在”,来表达自己的见解。其实,这些见解是极为模糊的说词,甚至是逢场作戏的“美誉”,并没有进入具体(书法文本)的赏析之中。时下就有一种书法审美的流弊值得警惕。先看人再看字,先看名后看字,甚或只认人不认字。凡此种种皆是书法评赏的误区,毫无任何依据。我们说,无论谁的书法作品,一旦展示于大庭广众之前,作品本身就客观地存在着艺术品位和价值问题,包括古代的、近现代的作品,以及当今创作的书法作品。常言道,字最怕挂起来。对今天的书写者来说,当字写完,盖上印章,悬挂于墙壁,作者本身就是评赏者,首先会想到写得怎么样,写得好不好?尽管较之于绘画,书法是一门更侧重于主观的表现性艺术,使得它难以有一种统一的客观的艺术标准。相对而言,绘画有再现对象的客观规定性,但书法不同,相同的内容用什么字体写没有规定,一种字体中是否杂糅别的 莫言的字图一.jpg 写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性。人们评价赵孟頫有些书作在行楷书之间,这是认同他的融会贯通,和批评一些人画猫不像反类犬是两码事。这样说,不等于表明书法就没有了公认的艺术标准。从大众审美标准角度看,就是把字写得美,让人看上去赏心悦目;从专业审美的艺术标准观照,除了书写者的天赋、才情外,起码要讲究法度、讲用墨、讲行笔、讲运锋(基本功力),要具备线条美、结体美、意境美、款式美这两重审美层面,即从书法作品的文字、笔画、结构、用笔、布白等技术层面,深入到质地、意境、创意等作品的内涵层面,去体悟去验证其艺术品位和水准。那么,莫言写的字到底怎样?能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作品呢?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

据说,莫言写起字来,还颇为“张狂”的。他不但能用毛笔写字,而且常用左腕书写,兴起时,常常一挥而就,扫纸百张。且善于以左手挥毫书写自撰的打油诗、对联和俚语,不像一些书法家写来写去都是一些唐诗宋词、格言警句什么的,这是他的可爱之处,而且透着几分顽皮、几分耍闹,乃至几分机警和睿智。当然,更多了一份显摆、炫耀——“嘿嘿,书法家的活,俺也能做!”我们从他所写的字幅(见图一、图二、图三)中,第一个印象是,他的确是个会左手用毛笔写字的名人,但严格地说,这些字幅不能称作书法作品,只能算作写字,蛮不错的字。至于他多年来写作誊抄稿件而修炼出来的钢笔字,虽然很工整、很匀称、挺规范的,但只能看作是汉字书写,即按照汉字约定俗成的结构规律,在纸上组合成字,作为语言记录、交流思想和传递信息的一种文化行为。就像我们不能把一些实用文体如普通书信或新闻报道,因为写得有文采又流畅,就称之为文学作品。实用性与艺术性毕竟是两码事。而毛笔字呢,从他在各种场合留下的墨迹,固然个别字幅初看时有那么一点“现代书法”的味道,也多少看出他文学修养和性情的些许流露,但笔者觉得还不能称之为书法(作品),只能说是“很艺术”地写字。何以见得?因为从莫言的字迹墨痕中,看得出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书法的训练,所以不具备专业书法的内质与蕴涵。由于这些字幅并非书法,不值得也很难从艺术上逐字逐行评述。相信只要具有一定书法修养或功底,且富有艺术眼光的读者,看一眼就明白了。何况无论是左手或右手书写,关键是看能否写好字,用左手书写并不能说明什么,顶多想告诉观众:瞧!我是左手写的。其意是右手就不用说了,我还能左手写啦。可惜这在艺术面前是不管用的。已故著名书法家费新我,就是用左手运笔并专注于书法(因其右腕悬关节结核使然)的,但其书法从唐人入手,上溯南北朝、晋汉,博采约取,且隶楷俱通,尤以行草著称,用笔结构虽参以画意(其原攻绘画),却跌宕多姿,使转自如,富有强烈的韵律感,遂形成了自家风格,人称“费体”,那才叫书法,才是艺术。遗憾的是,某些爱说奉承话的人,要么夸大其辞,美称莫言“左手书法,右手写作”。这看似赞美,其实是贬损,因为莫言的字与莫言写作根本不在一个层面(档次)上,不能等量齐观。譬如我们说余光中“右手写诗,左手为文”,那是因为余氏的确是诗、文(散文)双绝。要么因莫言获了诺奖,生拉硬扯地把他的写字看成书法,然后以宽容的姿态牵强附会地评定说:“莫言的书法属于审美的另一条途径,即营造趣味性的同时,更多考虑的是一位作家当下的心情感受。换句话说,莫言的书法写的是经历和人格。”(《美术报》某编辑语)此等话语,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即书法是技巧性非常强的艺术,千变万化,尽在笔下。笔头功夫的好坏,直接决定艺术水准的高低。有最好的学养、最好的文字表达和写作水平,并不等于有最好的笔墨功夫,除非有能力和条件转化为笔头功夫,否则根本不能算得上是书法(家)。其中的关键是功力——不仅是指通过长期临帖练就的驾驭毛笔、控制线条、掌握布局的能力,而且指书法综合的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一个缺乏书法功力或功力不深厚的人,写的字也称为书法(艺术作品),无论如何都是心虚气短的。更有甚者,用陈词滥调极尽溢美之辞,称莫言的字“写得天马行空,不落俗套,另辟蹊径,自抒胸臆,虽无意于佳,实际控制线条的质量不在一般书家之下,字形随意屈伸变化,较有拙稚趣味,不为大众所欣赏,很有一股洒脱的文人气派,似有鲁迅书法的风采,与贾平凹同属作家书法中的一流”(泉城子:《莫言获奖对书坛的启示》,《书法导报》2012年11月7日)。如此赞美,真是溜须拍马不用本钱,岂非大白天睁着眼说大瞎话?既为莫言盖大帽戴高帽,也误导了观众的审美艺术标准。是否如此,其实莫言自己心里是最清楚的。恕毋赘言。至于莫言不用健全的右手写字,而选择左手书写,或许是为了打破一种惯常的书写积习,给人一种左右开弓的新奇诡秘之感。加上名人效应,他的字在特定的语境里可能有其作用,但不能因此而不顾书法的审美标准而抬高之。在笔者看来,这纯属一种表演性,与真正的书法创作相去十万八千里。还是回到前面说的,莫言的字的好处就在于“有点好玩”,尤其是他故意用左手写的字,更可见其调皮有趣,仅止于此,如果想再寻找它更多更大的价值和意义,那便是缘木求鱼了。当然,从莫言的字里可以看出,那是抖机灵的字,抖机灵是聪明的、是可爱的、是萌的,这应是对他的字的最好评价。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善于扮萌而称他的字为书法,并且是“作家书法中的一流”,除非称之为扮萌的书法。  

其实,在“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年”的当下语境中,在泱泱的九州大地,在充满竞争的年代,各种各样的文艺才人精英层出不穷。或身怀绝技,技压群雄;或才华横溢,满腹经纶;或独上高楼,见识非凡……一个从事文学艺术劳动者能在一种门类获得巨大成就而雄踞于世,就足够值得自豪、庆幸和欣慰了。莫言以其小说创作成就荣获举世公认的文学大奖,与高行健并驾齐驱走向世界文学的大舞台,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夺得了荣誉,也为文学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重新获取尊严和力量,并唤醒更多的民众重视和关注文学,守护人类的精神家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和广泛的影响,可谓功高盖世,堪称功德无量。生有涯而艺无涯。以小说成就而赢得文学“项目”的单打冠军,对于莫言来说,已足够自己享用一辈子,甚至几辈子了,值得好好珍惜并充满感恩,没有必要在自己没有任何优势的领域“抛头露面”。况且就小说创作成就而言,在笔者的感觉里,相较于莫言而论,贾平凹就更有文体风格和中国气派,张炜则更显智性更有思想质感,王安忆的温润绵密及其人文情怀显然走得更远。而且这三位作家皆能写一手堪称上乘的散文,但他(她)们至今均无缘摘取此项(诺贝尔文学奖)桂冠。就书法而言,莫言目前尚无法与贾平凹相提并论。打个比方,莫言写的字就像他的那些打油诗一样,有趣也有点好玩,但不入流,反之亦然。如同“画虎不成变成猫”。说得严重些,莫言连打油诗都未能写好。试举一例,《文学报》2012年10月18日头版曾刊登莫言一幅生活照,旁附一首莫言的打油诗《写给自己》,全诗共八行:“莫言已经五十七,∕心中无悲也无喜。∕经常静坐想往事,∕眼前云朵乱纷披。∕人生虽说如梦幻,∕革命还是要到底。∕革命就是写小说,∕写好才能对起自己。”因是打油诗,大致有押韵,不用讲平仄。但最后两行“革命就是写小说,∕写好才能对起自己。”居然在最后一句露出蛇足。“写好才能对起自己”,读起来不仅拗口,而且是8个字,与全诗其它七行都是7个字不相谐调。其实只要稍作修改,用“写好对得起自己”7个字就足够了。暂不论这首诗反映的内容和艺术水准如何平俗化表浅化,单就末句这一点,我想稍为细心的读者都能发现其中的不足。当时,周遭有数位诗友看后曾言:什么狗屁诗啊。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竟然写出如此这般的东西,而且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学报刊头版发表。的确,笔者看后当真为莫言先生捏一把汗,刹那间觉得他的文学形象一下子黯然失色不少。认真说来,打油诗固然难登大雅之堂,可要写好也非易事。这种体裁的诗,要求语言朴素流畅,比喻形象风趣,重俚俗而幽默,读来情趣盎然。据说,它是唐代张打油首创,故名。笔者坦言,以莫言今日的身份及其文学(小说)成就,此类诗最好少写,要么干脆不写,或者私下写写自娱自乐。因为作为文学大家,写出来的东西起码要入同行者的法眼。试想,在中国写诗(新诗旧体诗)者据说达数百万之众,如果无法进入这些人的法眼,就是一大硬伤或败笔。何必如此自损自戕呢?正如莫言能以小说获得世界性大奖,首先得过五关斩六将,还得入评委们的法眼,并有足够的艺术魅力进入人们期待视野的好小说一样。未知莫言先生以为如何?深感吊诡的是,《文学报》也在版面的顶端亮出二行大标题“莫言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盛宴’过后,或许更应冷静思考”。读到这样的“提示”,笔者方才释然。

众所周知,文学艺术中的门类众多,单文学中就有四大家族(不包括小家族)。多数作家穷其一生的努力和心血,都难以成为其中一族的领先者,因为这是多数人的梦想,却是极少数人的“专利”。面对如此残酷的竞争,一个作家唯有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择善而从,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就像体育赛事,刘翔百米竞赛奥运夺冠,中跑、长跑等项目就未必如此出色;姚明的篮球出类拔萃,但乒乓球、足球、羽毛球就未必善打会踢;庄则栋、郭跃华、邓亚萍等乒乓球名将夺得“三连冠”、林丹勇夺羽毛球世界冠军,至于他们在其它球类的能量就未可知了……中外文学艺术史上,那些大家或大师级的人物,的确往往拥有多面手的本领。然而,有的注定只能是某个领域的高手,不可能样样精通,而在其它领域只好作为一种爱好和兴趣旁及,或当作一种追求玩玩罢了。造化也,因缘也,修为也,禀赋也,似乎皆需具备。能有一番作为则幸,未能有所作为乃命。一个作家若能如此冷静清醒地意识到此中的奥秘,当属自知之明。何况诗歌、书法与小说一样,各有各的门道,各有各的路数,没有穷尽一番努力和探索,要为自己打开一条通往辉煌畅达的路子,谈何容易?

记得笔者在评论当代诗人、学者刘登翰的书法时曾说过:文字,属于人的语言符号;书法,属于人的情感符号。如果说诗歌是生命的旋律,那么书法则是心灵的舞蹈。是故,诗与书,素来都是中国传统文人修心养性的最佳选择。因为,诗歌使人联想飘逸,直指艺术之内核;书法则让人情感清雅,追求平和与高尚。甚而可以说,书法艺术之于人生,无论是益智、健体、审美、养心和博学等都有着无法言喻的妙处。作为一门艺术,书法内在的人文精神和生命意蕴,总是深藏于创作者的心中,而非刻意追求、罗列显摆的表层之物。坦率地说,一个文学名家能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地之外旁及其他文学艺术门类,是一件好事,也是幸事,但无须虚张声势,或故弄玄虚,以免给人留下笑柄。书法无欺,书法无巧,想学好字、写好字,无捷径可走,无速成可言,讨巧是没有出路的。在笔者看来,莫言先生若能学会藏拙,把写字、写诗纯粹当成一种业余爱好,或者看作是自己欣赏诗书、感受人生和陶冶性情的一种方式,对自己未尝不是一件惬意快乐之事。或许这样了,反而因无心插柳,而获得意外的效果。

思绪万端。在一个杂语喧哗的年代,对艺术谁都有自己的发言权,只要不侵犯到人格和尊严。总之不管如何,以上的臆说,也是实话实说。其中的坦诚本身表明笔者对莫言先生心怀一种敬意。当然,笔者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如果侥幸说到了点子上,我将谢天谢地;如果没有,且有不妥之处,却能得到艺术忠臣们的赐教,并得到莫言先生的理解和指正,我同样会满怀欣慰,或心存感念。  

(附注:本文写于一年多前,急就后一直搁着,只当一种臆说或杂侃。本不想公开示众,以免给人想靠批评名人来出名和炒作之嫌。今偶尔打开再次浏览,返观当下文艺界乱象杂生,觉得有必要拿出来晒晒。因为洪溺美言可致人安逸飘然而后死之,逆耳之语可使人权衡取舍而后生之,文艺批评亦然。是为记)  

原载文艺评论核心期刊《粤海风》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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