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五祖弘忍,送走慧能回到东禅寺之后,衣法去矣,心愿已遂,便对寺中事物更加心灰意懒,一连数日卧床不起。终有弟子前来探问:师傅是否贵体欠安?
弘忍答:“身体无恙,衣法已南去矣。”众人愕然,追问谁人所得。弘忍告之,是在后坊踏碓舂米的行者慧能。
这一下寺里可就炸锅了,各个恶僧纷纷露出了狰狞面目。《经》说:“逐后,数百人来,欲夺衣钵。”
我在前面曾说过,这寺里好人不多,此话不假吧!数百人来夺衣钵,从远处看可是黑压压的一大片,凡是腿脚麻利的都出动了。若编成战斗团体,大概是一个营的兵力。
读《经》到这里我很奇怪,弘忍道出慧能得衣钵是合情合理,因为这样才能证明慧能的衣钵不是偷的抢的,是正统嫡传。但他为什么要说出慧能向南的行踪呢?他若不说,这慧能已早行数日,众恶僧四散而寻,万难于几百里之外撵上慧能。况且他还可以骗众恶僧说,慧能是向西、向东、或向北呀?有信徒会说,佛祖是不该骗人的。这话不对,至少是与事实不符。按《经》
中记录,五祖弘忍在前面已经骗过不止一次了。说神秀偈:“尽诵此偈,即得见性。”《经》注中说:“此是五祖权辞”——当是一骗。后来用鞋底子蹭掉慧能偈,曰:“亦未见性”又是一骗。说明在适当的情况下,佛祖是可以骗人的。那么为什么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候不再骗一次呢?莫非《经》中略去了众恶僧对五祖严刑拷打一节,使弘忍招了?若如是,他贪恋行尸走肉之相身,置佛法安危于不顾,还有什么资格谈离相归心呢?若非此,岂不是应了我说的金蝉脱壳之计了吗?交了衣钵,祸水它移,“命如悬丝”的老身就保住了。
不管是怎么一回事,当寺里的一群恶僧知道了慧能的去向之后,就弃五祖弘忍于不顾,一窝蜂去追衣钵了。
再说慧能,自打江边与五祖弘忍一别,便疾步向南。大致是沿着今天的京广线,从湖北往广东老家进发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晓行夜宿或夜行晓宿,也许还昼夜兼程,一路上辛苦不提。《经》说:“发足南行,两月中间到大庾岭。”这大庾岭在江西大庾县南,与广东南雄县交界,华夏五岭之一、极为险峻,是赣粤之要冲、岭南岭北之分野。两个月才走到这儿,这可比他八个月前,由此路来投奔五祖的时候走得慢多了,那时《经》说他“不经三十日”就已到达,而如今快两个月了却还没走完。如果说他一路上游山玩水,似于情理不合,但是因为有了盘缠,在暖被窝里睡过了头的事却免不了。
这一日,慧能走在大庾岭上,崎岖的山路走得他汗流浃背、腰酸腿疼……他寻得一块大石头想坐下来歇歇,目光不经意地朝山下一望。不得了,这一下就吓得他魂飞魄散,只见一个膀大腰圆的麻脸和尚,正三步并作两步地向上蹿来。
你道这蛮和尚是何许人氏,令慧能如此丧胆?此人乃五祖弘忍黄梅东禅寺门下弟子之一,佛号惠明。《经》说:“先是四品将军,性情粗糙。”《经》注中说:此人是南北朝时,南
陈后主的裔孙,国亡,流落民间。 我说过这寺中藏龙卧虎不假吧!这惠明,王侯之胄,将军之称,其武功若是比不上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也不该软于那个仅官拜提辖的花和尚鲁智深……今日有他觅得踪迹向前捉来,这慧能定是插翅难逃了。
慧能自知命在旦夕,遂抛衣钵于石上,一头钻进草莽之中。看到了吧,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又是一个金蝉脱壳。佛法虽重要,但性命更要紧,什么他妈的离相不离相,先保住吃饭的家伙再说吧!
片刻,惠明赶至,见有衣钵置于石上,高兴得哇呀呀地大叫了起来。他本是奔衣钵而来,对取慧能性命并无兴趣。但在此时又发生了奇迹。《经》说:“惠明至,提拽不动。” 就是说:慧明拿不起这衣钵来。
我们现在来看看这衣钵是些什么东西,怎么会让能够倒拔垂扬柳的鲁莽和尚竟然拿不起来?
这衣,是僧人遇有礼仪或外出时穿的僧衣,称为袈裟,俗称百纳衣。一般是由一长一短(五衣)、两长一短(七衣)、或三长一短(大衣)的布块连缀而成的一件袍子。我相信这种由碎布片儿连缀而成、色彩斑斓、煞是好看的服装,总有一天会在市面上流行起来。
钵,是一件僧人吃饭的容器,或木、或陶、或铜,就算是金的也不够一斤来重。
就这么一付百年以前佛祖达摩的破衣烂碗,身材瘦小的慧能背在身上能疾跑如飞,而有“倒拔垂扬柳”之神力的惠明却拿不起来,是不是法海在写《经》的时候给搞错了?
没,并没搞错。法海就是要这样写!他想说,这佛祖衣钵是佛门的法宝,其中自有法力,况:六祖慧能亦非凡人、佛法无边,佛祖衣钵非其莫属。显然,法海又是在搞神化了,但仍然编得不够好。既然慧能法力无边,为什么见到惠明赶至还要一头就扎进草柯子里去呢?不会是因为喜欢听蛐蛐叫吧!若是衣钵具有法力,当初弘忍在选接班人的时候就应该把它往当院里一放——谁拿得动就是谁的!如此便少了多少麻烦?何至于要闹得寺里鸡犬不宁、刀光剑影,自己还要象贼一样躲避杀身之祸,这又是何苦来的呢?再说,慧能领得衣钵之后,逃得屁滚尿流,对其身法力却无自知,这还是佛的智慧吗?不是在拿咱佛祖开玩笑吗?
我们在读古籍的时候,要识别哪些是巫教的残迹,对那些以巫术和神话来描述的历史现象,要学会用今天的科学知识来破译。例如:在《后汉书·南蛮传》里有故事说:五帝之第三代,高辛氏——帝喾(音:库)时,有犬戎来犯。帝喾征而不胜,便招募天下勇士,许下诺言:谁得到犬戎吴将军的头,赏金千镒,食邑万家,并把小女儿嫁给谁。其时,帝喾养了一条身上长着五彩毛的花狗,名叫磐瓠(音:
盘户)。帝喾的悬赏令发布之后,那花狗便衔着一颗人头走进宫来。众人惊愕,前来围观,因为此人头正是吴将军的头。帝喾万分高兴,但又犯愁: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一条狗做妻子,也没有给一条狗赏金封爵的道理,既想赖帐却又怕众人不服。帝喾的小女儿知道了,认为,既然父王已经许诺,便不应该违信,坚决要求帝喾把自己嫁给磐瓠,帝喾万不得以,只好将小女嫁给了这条狗。于是,那狗背着帝喾的小女跑进了南山,钻进了石洞。
后来,帝喾非常想念女儿,反悔了,便派人入南山要把女儿找回来,但是那山势险峻得人根本无法进入。多年后,帝喾的女儿自己回家探亲来了,把自己在山中的生活情况告诉父王,她已经和磐瓠生了十二个孩子,这些孩子都爱穿花花绿绿的衣服,说话完全是另一种腔调,喜欢钻山林沟壑,不喜欢居住平旷之处。于是,帝喾顺从了女儿的意愿,便将群山大泽赐封给他们让他们在其间生殖繁衍,号称蛮夷。
读了这个故事,如果你得出结论:在五帝的时候,中国有人兽混交,并生出了杂交品种,那就大错特错了。但是又怎样解释古人记述的这一段历史呢?科学的解释应该是这样:在五帝时代,中国已有了奴隶制的雏形,但是依然保留着图腾崇拜。帝喾嫁女的磐瓠不是一只真的狗,而是跟随帝喾的、狗氏族中的一个骁勇的战士。这样一看,上述的就是一篇;帝喾的女儿反抗因为阶级分化而形成的等级差异而追求真挚爱情的动人故事了。而且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还可以知道,被弘忍一伙儿看不起的南蛮之夷族,也是黄帝血脉的一系,和汉族有着共同的祖先。掌握了这样的解码钥匙,当我们读《封神演义》的时候,看到里面所描述的虎、狼、熊、貔,鹰、蛇、牛、风,都来参加战斗的情节时就不会奇怪了;不是因为古人训兽的本领比现在的马戏团强,所记述的,是不同图腾崇拜的氏族在共同的利益中向强势文化集团融合的过程。
用这个方法,对我们现在读的《法宝坛经》中的、关于猛和尚慧明拿不动衣钵这一现象就可以作出科学的解释了:不是衣钵有什么法力,也不是因为那里面裹了太多的银子而搬不动——自古以来只听说过有不屑一拾的瓦砾,还没听说过有搬不走的金山,不信你就弄个一吨重的金块放在当街试试,路人咬牙瞪眼,努出血来,不消一刻就能把它弄走。实际上,这蛮和尚慧明搬不动衣钵,是象当前我们中国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在临门一脚时产生了心理障碍。他那时想:这佛祖衣钵就这么容易地归我了吗?我拿了它就能当上六祖了吗?拿了这些破烂儿又能卖几个钱呢?既然不能当饭吃取它又有何益呢?人们为这衣钵追追杀杀永不终止,我拿了它岂不是引火烧身吗?如果我把这衣钵抢了回去交给神秀,谁能保证他不杀人灭口呢?既然这六祖不是我的,谁当还不是一样吗?只这么一想就泄气了,一泄气手也软了。于是,他改变了主意,吼着嗓子四野里喊:慧能——慧能
——,我不为衣钵来,是为求法而来——!
听慧明一再叫喊,词情恳切,不似有诈,慧能便从草柯子里爬了出来。
见慧能出,慧明上前行礼,欲拜慧能为师听其讲法。于是,这慧能就心有余悸地盘起腿来往石头上一坐,对慧明说了一通不思善不思恶、安分守己的道理。至于收徒,慧能可没答应,一则,自己尚为行者之身,没资格收徒;二来,下顿儿饭还不知道到那里去找吃呢,实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这慧明和尚一顿儿可啃得三条狗腿。这可不是我又在借机诋毁和尚,在隋末唐初的时候,因为嵩山少林寺的和尚助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有功,后来李世民当上皇帝以后曾颁旨:习武的和尚可开肉戒。三则,这慧明是个卤莽粗人、势利之徒,带在身边也不放心。于是他对慧明说:“你我同师黄梅,应善自护持……”几句话把慧明给打发走了。
避过此劫之后,《经》说:“慧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及于四会,避于猎人队中,凡经一十五载,时与猎人随宜说法。猎人常令守网,每见生命尽放之。每至饭时,以菜寄煮肉锅,或问,则对曰:但吃肉边菜。”
我们从这一段经文可以看出,慧能继续南逃越过了大庾岭进入广东境界,但他没有回家去孝养老母,而是在今天广东省中部偏西的韶关一带流窜,窜来窜去的一晃就混过去了十五年,在这十五年里他都干了些什么呢?《经》文中说:是避难于猎人之中,尽管他经常给猎人的工作捣乱。但在唐人王维写的《六祖能禅师碑铭》里说:他是“混农商于劳侣”。看来是什么都干过,属于氓流。总之,这一段相当长的个人历史不太清楚,只没当和尚是肯定的。若按共产党审查干部的方法应当作脱党处理,至于是不是有叛党行为,也不在于慧能在这十五年间是否吃过肉,嫖过妓,没必要把自己摘得那么干净,佛教是否慈悲也不在于搞这点儿“猫盖屎”的把戏。前不久,西藏的活佛达赖喇嘛到澳洲来访问时不是照样啃牛排吗?就更不要提他以前在拉萨当活佛的时候,用人的头盖骨做碗吃饭了……十五年光景,光吃野菜,是肯定不能保持身体健康的,再说,菜和肉在一个锅里煮,喝点肉汁、舔点儿浮油总免不了吧?